電動車納管上路以避免交通事故及擅自改裝
為防止電動車不斷發生之交通事故以及不當之改裝,我國政府已經將電動車納入管理,日後之電動車都需要有「合格標章」及牌照方能上路,凡騎乘沒有合格標章的電動自行車為警方所知悉,將直接遭到沒入處分。同時,擅自改裝合格電動車時,駕駛人將受到台幣1,800~5,400元之罰鍰。
請所有同仁及移工朋友留意此一新法之規範,並避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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