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公告:預告「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此次修正,特別強調企業發生「分割或轉讓」時,應由應由存續、新設或受讓之投保單位承受。此外,因應性別平等工作法之修正,相關名詞一併修正。另外加上依據性別平工作法提起訴訟期間,當事人之投保級距不得調整,傷病期間亦不得調整以保障當事人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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