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令: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部分申請書表,自113年8月28日生效
勞動部令: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部分申請書表,自113年8月28日生效。
此次修正,係針對管理辦法中所規定之「申請書表」,依據已修正之法令略做調整。仲介公司於辦理相關業務時,需確定所使用之書表為最新修正者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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