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與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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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 預告「捐血者健康標準」修正草案

衛生福利部 預告「捐血者健康標準」修正草案。

 

本次捐血者健康標準修正草案主要之修正重點,與大家較相關者,計有:
一、放寬或調整捐血者年齡上限、體重及體溫之規定。(修正條文第二條)
二、增訂蟲媒、食媒、血液傳播相關傳染性疾病、牙科手術及服用抗凝血藥物之應暫緩捐血或不得捐血之情形。(修正條文第三條、第四條)
三、酌修捐血量並定明捐血間隔相關規定。(修正條文第五條、第六條)

 

爾後,年紀大於六十五歲但小於七十歲者,均可不經醫生之同意即可捐血,但超過七十即需醫師同意。至於體重,凡體重大於45公斤者(無論男女),皆可捐血。大家若對捐血助人有意願者,可以參考自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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