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與函件
Ann. & Notice
環境部令訂定「自願性產品碳足跡核定標示及管理辦法」
有鑑於溫室氣體對於環境之影響巨大,國際上除要求企業針對溫室氣體進行盤查、認證之外,亦要求針對企業之產品,進行碳足跡之計算與認證。中華民國政府為強化節能減碳之做為,並鼓勵企業進行自身產品之碳足跡盤查,用以宣告其產品所產生之碳當量值,特別訂定「自願性產品碳足跡核定標示及管理辦法」,以期企業能自主揭露溫室氣體之產生量,並持續努力魚漿此一當量值予以下降。
對於「節能減碳」,屬於地球之重大課題,而企業對其產品所產生之二氧化碳當量值,亦需持續降低,以求地球永續方能達到企業永續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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