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1081108-1新聞稿勞動部結盟93家醫院提供職業傷病診治勞保局指近3年外籍被保險人職災死亡91人雇主面試外國人 勞動部提醒掌握「查核問」三招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一月八日臺北報導】為保障罹患職業疾病勞工之權益,勞動部於全國開設10家職業傷病防治中心,並於各區連結83家網絡醫院,以就近提供勞工職業傷病因果關係診斷、諮詢及轉介等服務,並進行職業疾病之通報。
統計近3年,各職業傷病防治中心及診治網絡服務已提供門診服務量6萬5,550人次、傷病諮詢服務2萬7,832人次、協助復工3,289人次及轉介服務2,887人次,目前每週約可提供職業傷病門診250診次、每年門診服務量可達2萬多人次。
職安署表示,政府提供相關的職災勞工服務與資源,以利其重返工作場所。
雇主除應依職安法規定,做好職災預防工作外,若勞工遭遇職業災害於醫療終止後,亦應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27條規定,按其健康狀態及能力,安置適當的工作,並提供其從事工作必要的輔助設施,還可向勞動部申請相關補助。
職安署進一步說明,依107年全國職業傷病診治網絡職業疾病通報以職業性肌肉骨骼疾病最高,職業性肌肉骨骼疾病主要是重複性動作、不當施力或負荷過重所導致之傷害,常見職業別包括建築工、搬運工、電子零件組裝及食品加工等作業人員,易罹患腕隧道症候群、肌腱腱鞘炎或椎間盤突出等肌肉骨骼相關疾病,如未經適當治療或復健,可能會造成永久性傷害,雇主應透過改善工作界面或提供適當輔助設施,減少勞工重複性不當施力或抬舉重物。
勞動部提醒勞工朋友,如懷疑自身所患疾病與職業因素相關,或不幸發生職災有復工協助需求,可就近至各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或網絡醫院,由專業人員給予適時協助,相關聯絡資訊可至職業傷病管理服務中心網站查詢。
全國職業傷病服務專線電話:(02)3366-8266。
勞保局指近3年外籍被保險人職災死亡91人
【外勞社報導】勞保局表示,因有媒體報導或引述「勞動部統計,近三年在台移工請領職災死亡人數高達509人」,經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查證,近三年職災死亡給付計91人,非報導所稱每兩天就有1名移工殞命。
根據勞保局統計,近三年(105年至107年)勞保外籍被保險人(包含藍、白領外國人)請領職災及普通事故死亡給付人數計509人、失能給付計1,065人,其中職災死亡給付計91人,失能給付計833人。
雇主面試外國人 勞動部提醒掌握「查核問」三招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一月八日臺北報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提醒,雇主如果遇到外國人來應徵工作,應掌握「查核問」三招,在聘僱前,先「查驗」外國人居留證或工作許可正本,再「核對」證件與本人是否相符,並「詢問」外國人是新住民、留學生還是移工身分,就能避免違反規定而受罰。
發展署表示,聘僱外國人必須向勞動部申請許可,若是外國留學生持勞動部核發的工作許可來應徵,雇主在聘僱前記得同時檢查外僑居留證、學生證。
如果來應徵的是新住民,雖然有居留證的新住民不須向勞動部申請許可,但雇主記得要查驗居留證、護照及依親戶籍資料等正本證件,並仔細核對相片及身分資料,以免聘僱到假冒身分的非法外國人,面臨最高75萬元的罰鍰。
另外,發展署說明,外籍家庭看護工僅能從事照顧工作及被看護人相關的生活照料清潔工作;製造業廠工也只能從事許可的製造工作。
常見雇主指派所聘移工從事許可外工作,例如指派看護工到雇主經營的店面工作、要求廠工至雇主家中清掃環境,最高將會罰15萬元。
為免受罰,民眾如對外國人身分確認或工作範圍有疑義,可上移民署居留證查詢網(https://icinfo.immigration.gov.tw) 或(02)2388-9393查詢,或向各縣市勞工主管機關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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