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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1081111新聞稿_新北市109年模範移工 明年2.7前推薦、印辦處公告繳款期限 12.20前完成送件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一月十一日臺北報導】

為獎勵在台貢獻心力、表現傑出的外籍勞工,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持續舉辦模範移工遴選活動,即日起至109年2月7日止受理推薦報名,截至109年2月7日止合法在新北市工作累積達一年以上,且無任何違反就業服務法或其他法令的紀錄者,均可由雇主、仲介公司或民間團體推薦參與選拔,將依外勞工作類別,分別選出家庭類、事業單位類外勞各5名,共計10名作為109年度模範外勞,並於109年4月23日配合五一勞動節慶祝活動公開表揚。


勞工局表示,近年模範移工甄選活動的推薦狀況相當踴躍,每年報名人數都突破百人,為了有更充裕的時間進行實地訪查,並考量農曆過年假期,因此今年提前開放報名。


根據新北市109年度模範外勞遴選辦法,參選條件為合法取得在台工作許可者,且至109年2月7日止在新北轄內工作年資累計達一年以上,可不限同一雇主,且無任何違反就服法或其他中華民國法令,經處分、判決確定。

另基於選拔的公平性,並讓更多模範移工的努力被看見,近五年(104年至108年)曾獲選新北模範移工者將不予受理。


評選指標方面,「工作表現」(工作態度、效率、熱忱、與被看護者互動、創新方案與工作流程改善)佔60%,其他包括「主動學習」(中文能力及其他)20%、「品行操守」(品行、個性及情緒表現)10%、「樂觀助人」(行善事蹟、公益行為)5%,以及「其他足為楷模事蹟」(有助增進國人對外籍勞工正面看法事項)5%。


評選將分為兩階段進行,初選將進行資格審查,勞工局將視實際情況派員親訪或電話訪談及蒐集相關資料,由報名者中擇優選出家庭類、事業單位類各15名進入決選;第二階段再由遴選委員會就各指標項目評分,選出10名獲獎者,頒發新臺幣5,000元獎金及獎座,其餘進入決選但未獲獎者,發給新臺幣2,000元及獎狀,以激勵外勞有更好的表現。


此外,事業單位推選模範外勞須留意人數限制,同一家事業單位聘僱人數在30人以下者,以推薦1名為限;達30人以上未滿100人者,以2名為限;聘僱人數達100人以上,最多推薦3名。

 

印辦處公告繳款期限 12/20前完成送件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一月十一日臺北報導】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公告,辦理108年度移民部及文件認證文件認證,彰化銀行繳款期限至108年12月13日截止,當年度繳款書將僅適用於今年的申請案件,最遲應於108年12月20前至印辦處完成送件程序。


印辦處提醒,當年度繳款單僅限當年度使用,逾期無效,已完成繳費的部分亦不退費,敬請留意該處文件截止期限,以免權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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