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1090107新聞稿2個月過渡期 31使用新版切結書驗證徐國勇與新住民揮毫賀新年 「多元共榮 幸福台灣」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一月七日臺北報導】配合法令修改,勞動部修正「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自109年1月6日起生效,給予2個月新舊交替期,2個月過渡期一過就只能使用新版的工資切結書,也就是自109年3月1日起各移工母國駐臺機構將依修正後之新版切結書版本辦理驗證。
「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最近一次修正是在民國98年8月20日公告、10月20日正式生效,修改重點為明確規定國內仲介不得代收外勞在國外借款,如安家費等款項;外國仲介來台收取費用,也限定只能收取與來台工作相關的費用,如訓練費、機票費等。
勞動部說明,這次修正僅是配合近年來《就業服務法》及相關子法修正規定,將文字做修正調整。
首先在第一點配合105年修正公布《就服法》第52條規定,外國人於聘僱許可期間屆滿後得在臺由原雇主期滿續聘,或辦理期滿轉換由新雇主接續聘僱,新增「期滿」等相關文字。
第五點配合106年修正公布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第6條第1項規定,新增外國人服務費係「依外國人當次入國後在臺工作累計期間計算」等文字,另重申本標準第6條第2項規定,「服務費不得預先收取之相關內容」。
由於102年修正公布《就服法》第40條增列第2項規定,將《就服法》第40條第5款改為第40條「第1項」第5款,因此在備註的第3及第4點配合修正。
另因應勞動部組織改造名稱調整及「1955外籍勞工24小時諮詢保護專線」擴大服務對象,整合相關業務諮詢電話,配合調整勞動部機關名稱及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名稱。
勞動部說明,「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自109年1月6日起生效,給予2個月緩衝期,2個月過渡期一過就只能使用新版「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因此109年3月1日起各移工母國駐臺機構將依修正後之切結書版本辦理驗證,「外國人入國工作費用及工資切結書」之各語言版本可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首頁-為民服務-下載專區(https://www.wda.gov.tw/)進行下載。
鼓勵身障就業 禮品選購庇護工場與多元就業
【外勞社報導】農曆春節即將來臨,為讓身心障礙朋友有穩定的就業機會,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輔導的在地就業夥伴店家和庇護工場,均推出多樣化商品,可至「多元購好玩」網站(https://gofun.wda.gov.tw/eBooks/0027/ ,商品的行動載具瀏覽可至: https://reurl.cc/GkYxL3)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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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國勇與新住民揮毫賀新年「多元共榮 幸福台灣」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一月七日臺北報導】為迎接農曆新年到來,內政部與中華民國書學會於7日下午舉辦新春揮毫贈春聯活動,今年首次邀請新住民代表用越南、印尼、緬甸、泰語等母國文字揮毫「新年快樂」,共同迎接金鼠年。
內政部長徐國勇現場揮毫「多元共榮 幸福台灣」,他表示,政府為了照顧與栽培新住民及其子女,讓他們成為我們的新國力,大力推動許多新措施,例如修法放寬陸配親屬來臺短期探親資格、偏鄉行動列車、一站式服務、免費上網學電腦及新住民二代海外培力計畫等,都是希望幫助新住民家庭更快融入台灣社會。
新住民表示,台灣是一個充滿多元價值觀的社會,來自各地的新住民都能感受到這份尊重,她們也在這裡學會書法,並融合這項傳統文化與母國文字,感到相當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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