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1090115新聞稿_屏縣優秀外勞及雇主選拔 227前推薦、印辦處公告基本工資、勞健保調整事項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一月十五日臺北報導】為獎勵在屏東縣貢獻心力的外籍移工,表揚他們對台灣社會的貢獻,並肯定雇主善待移工,促進良性勞雇關係發展,屏東縣政府勞動處宣布,109年度優秀外籍勞工暨優秀雇主選拔計畫,即日起至2月27日止受理推薦,今年預計選出19名優秀外籍移工及6名雇主,歡迎事業單位、私立就服機構、民間團體及雇主檢附相關文字及照片推薦人選,亦鼓勵勞雇雙方互相推舉,得獎者將於今年五一勞動節慶祝大會中表揚。
今年的選拔條件及名額大致與去年相同。其中優秀移工部分,應於107年6月1日以前入國取得合法工作許可,核准工作地在屏東縣、無不良紀錄,且至109年3月1日止,在屏縣工作年資累積達2年以上,且至109年5月10日其聘僱許可仍有效並在臺合法居留者。
另基於選拔的公平性,排除107年至108年曾經當選屏縣優秀外勞者。
至於優秀雇主部分,於107年6月1日前取得聘僱許可,在屏縣合法聘用外勞及無不良紀錄,並符合未曾違反就業服務法,或曾經違反但5年內未再犯者或非累犯,經該處評估可參加遴選等條件者,且兩年內未曾獲選,則符合參選資格。
勞動處表示,今年優秀移工選拔涵蓋多數業別,預定選出外籍廠工6名、機構看護工3名、家庭看護工組8名、外籍漁工組2名;優秀雇主部分,工廠、機構類以及家庭、漁船類將各選出3名,實際名額將視報名情形調整。
收件後將進行兩階段審查,初審時由勞工處進行資格審查,並視情況派員親訪或電話訪談,蒐集相關資料,後續決選將組成評選委員會,依據評選指標,選出今年得獎者。
優秀外勞評選項目,包括工作表現(40分)、主動學習(20分)、品行操守(20分)、樂觀助人(10分)、其他足為楷模事蹟(10分)等。
優秀雇主指標,包括雇主寬大包容(如外勞得適時休假等,佔40分)、尊重人權(如給予獨立生活空間,佔20分)、教育指導(如工作期間給予專業以外教育機會,佔20分)、勞資和諧(充份瞭解並遵守就服法關於雇主的職責,佔20分)。
印辦處公告基本工資、勞健保調整事項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一月十五日臺北報導】自2020年1月起新的基本工資已實施,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公告,提醒薪資及勞、健保費用已變動,因此自2020年1月2日開始,台灣仲介與印尼仲介之間提交合作的互貿合作文件已更新,基本工資調整為每月新台幣23,800元,勞保金額調整為476元,健保金額調整為335元。
新的基本工資適用於製造業、養護中心、營造業及近海漁業,另外因勞、健保最低投保金額係隨基本工資連動,因此一併調整;家事類移工薪資雖未變動,但仍適用健保規定,因此非正式部門(sector informal)仍須調整該項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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