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1090212新聞稿_新北邀集五大漁會 研商84-1工時標準、台北市3月辦理兩場次勞退舊制說明會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二月十二日臺北報導】勞動部去年5月23日公告核定近海漁船船員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的適用對象,為使工時審查標準更為明確,新北市政府勞工局2月10日邀集貢寮區、金山區、萬里區、瑞芳區及淡水區漁會共同討論漁船船員勞基法84-1工時標準,盼藉由對話尋求可接受的工時標準,預計在兩個月內定出草案,希望在今年上半年內公布實施,以減少爭議。
根據漁業署及勞動部統計,新北市轄內漁業受僱人數達3千多人,其中外籍漁工就有2586人,均屬固定月薪的受僱者身份,加上近海漁業作業有其特殊性,預估會有較高的比例,透過簽訂84-1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等事項,取得勞基法的彈性。
勞資關係科長賴彥亨表示,這次討論除納入農業委員會訂定「漁船船員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特殊工作者工作時間參考指引」,也將參照國際勞工組織(ILO)公約標準。
其中在工時部分,每日擬以14小時為上限,多數漁會代表對此都表示能夠配合。
至於年工時,根據農委會漁業署所提版本,係以任12個月每週平均不超過48小時做規範,大多數漁船都能符合這個標準。
賴彥亨表示,因一年的統計週期相當長,會中也徵詢大家對於月平均工時上限的意見,漁民代表則希望能夠有所彈性,以兼顧旺季時的作業需求。
在例假日調移方面,以每兩週應有2天為原則,目前漁業署也是採相同的標準。
有漁民反映單次作業最長可達24天,盼能釐清例假日應如何排定。
勞工局蒐集漁會意見後,將於兩個月內提出草案並再度邀集漁會共同確定最後版本,讓勞雇雙方簽訂84-1有所依循,同時符合轄內漁船作業情況所需。
台北市3月辦理兩場次勞退舊制說明會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二月十二日臺北報導】為加強勞退舊制提撥實務及法令的落實,台北市政府勞動局3月20日(周五)及3月23日(周一)上午8時30分在萬華車站交二大樓6樓勞工教室大教室各辦理一場次勞工退休制度及法令說明會,開放事業單位推派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或勞工代表參加,每事業單位報名以1人為限。
為避免雇主因無法支應舊制勞工退休金而衍生爭議,勞動基準法明訂雇主應於每年年終檢視次年預估成就退休條件勞工所需退休金數額,並於次年3月底前補足勞工退休準備金差額。
勞動局表示,說明會著重於仍僱有適用勞退舊制年資勞工的事業單位,應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並在次年3月底前補足差額,以符合法令規定。
活動採線上報名方式,自2月12日上午9時起開放報名,每一場次開放100個名額,受理至額滿為止,參加者可至勞動局網站(https://bola.gov.taipei/)/便民服務/點選「線上活動報名」完成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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