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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 / 1070615新聞稿_新北第三波違反勞基法名單 共計255家、端午節為國定假日 雇主應依法給假給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6月15日公布今年第三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的雇主名單,共計有334家業者,其中違反勞基法的事業單位共有255家,涉及352項次的違規。勞檢處表示,這一波名單除了一般申訴案外,也包含專案勞檢對象,至於違反的項目,仍以加班費92家最多,其次為超時工作59家,至於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則有47家。


這次公告的違規事業單位,多為今年3至4月因違反勞基法規定經裁罰確定的名單,資料已匯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雇主查詢」專區,網址:https://ilabor.ntpc.gov.tw/cloud/Violate。


勞檢處表示,這次所公告的違法事業單位中,受罰金額最高的事業單位為客運業的統聯客運、電池製造業的台灣湯淺,以及醫療業的耕莘醫院,分別被裁罰30萬元,其次為物流業的鏮瑞物流及嘉里大榮物流,金額各為20萬元。另外,上市公司新海運輸倉儲及光寶科技亦分別遭處罰15萬元。


由於製造業常因急單需要而有使勞工超時工作之虞,但部分事業單位可能因不熟悉法令而未給加班費,給付金額不足的情況亦時有發生,勞檢處持續針對該行業規劃專案勞檢。今年選定對象以電子零組件業為主,30人以下製造業也會列入抽查對象,此外為免事業單位重複違規,將針對過去曾有違規記錄者進行複查。


今年的製造業專案勞檢預定執行至今年八月底止,總家數預計達200家。除製造業外,餐飲業、公寓大廈及貨運業等存在高工時風險的行業,也被列為今年專案對象。


勞檢處科長張享琦進一步說明,電子零組件業最常出現的違規,包括訂單、急單較多時,較容易有工時超過的問題。而公司在計算加班費時,有些僅採定額發給,若勞工薪資較低,雖然會優於法令規定,但薪資較高員工就會低於應給付的金額,也有些只給1.33倍,造成後兩小時加班費給付不足。


張享琦也提到,勞檢時也會發現有公司只以本薪作為加班費基礎,而未將其他同屬薪資範疇的項目,例如全勤獎金、職務津貼計算進來。至於出勤紀錄,電子業違規情況較少,多半都有合乎法令計算工作時數的機制。


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計有48家。違反性工法部分則有3家。未來將持續加強法令宣導,增進雇主對於法令的認識,以及針對有違規紀錄的雇主實施複查,若查有重複違反,將加重處罰,呼籲雇主積極依法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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