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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1090313新聞稿評鑑配分修正 刪除綜合評分 滿意度16分中高齡相關子法預告 僱用高齡者月補助1.5萬元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三月十三日臺北報導】109年進行108年度仲介評鑑工作至今仍未啟動,原訂各區辦理評鑑說明會因新冠肺炎疫情,避免公眾群聚感染,勞動部規劃將改為線上說明,並搭配寄送光碟片等方式給今年受評鑑仲介;不過,勞動部常務次長林三貴表示,將視疫情狀況,不排除今年仲介評鑑工作暫緩辦理。


根據資料,109年執行108年仲介評鑑工作,今年共有1348家接受評鑑,另符合2A免評家數,根據108年底資料有138家。


109年度進行108年仲介評鑑工作,今年仍由「中華民國工業協進會」承辦,以往3月就會公告各區評鑑說明會的時間與場次,不過今年因為新冠肺炎疫情,避免群聚感染,不適合大型集會,因此勞動部已要求工協變更計畫,另採替代方案,如將評鑑說明會改為線上等數位方式處理,目前仍在研議中。


另因為仲介評鑑工作需要評鑑委員到仲介公司實地評鑑,勞動部說明,由於場次多、又跨縣市有不同組合的評鑑委員執行,雖尚未達衛福部公布取消的標準,但目前已在評估今年是否要維持辦理仲介評鑑工作,視疫情狀況,預計在3月底會確認是否續辦仲介評鑑。


勞動部指出,109年執行108年仲介評鑑,其指標配分等是適用107年12月26日公告修正「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服務品質評鑑要點」,其中刪除「綜合評分」3分,其配分附表一納入「滿意度調查」,附表二及附表三則納入顧客服務項;另雇主聘僱外勞申請案件108年元旦全面線上申辦,因此附表一的線上申辦3分取消,改納入滿意度調查;也就是滿意度調查配分10分修正提高為16分。


考量勞保投保規定,僅負責人1人之仲介機構無法單獨為負責人投保,且負責人亦非強制投保對象,針對僅負責人1人之仲介機構,其負責人兼任雙語人員時,檢核其確有服務紀錄即可認列;考量實務運作需求,納入電子服務紀錄、修正緊急事件聯繫卡應載項目與格式、修正終止委任相關文件點交之檢核項目。
 

中高齡相關子法預告 僱用高齡者月補助1.5萬元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三月十三日臺北報導】行政院指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109年5月1日生效,勞動部已訂定相關獎補助辦法草案,提高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獎補助額度或適用期程,如雇主指派中高齡者或高齡者赴外參訓最高補助70%訓練費用、僱用高齡者獎助雇主每月1.5萬元、申領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津貼的高齡者經評估同意後得延長至6個月等。


勞動部109年3月14日起進行法規預告除施行細則外,包括「協助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實施辦法」、「促進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實施辦法」、「支持退休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再就業實施辦法」、「補助地方政府設置銀髮人才服務據點實施辦法」及「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績優單位及人員獎勵辦法」等5項子法,預告期14天,有意見者3月27日前提出。


勞動部說明,在穩定就業方面,鼓勵企業繼續僱用達到勞基法退休資格的高齡勞工,也就是員工若滿65歲達到退休條件,雇主願意繼續僱用達30%,且僱滿6個月以上、不低於原薪資,則可補助雇主每人每月1.3萬元,第7至18個月,每人每月1.5萬元。


至於僱用公立就服機構推介的失業中高齡勞工,則只要僱用滿1個月,就發給僱用獎助金,中高齡勞工每月1.3萬元,65歲以上每月1.5萬元,最長12個月。

如果失業的中高齡勞工需要先進行職場學習與適應,有些企業願意提供類似實習機會,則由政府補助時薪,最長3個月,高齡者若有必要,可延長補助6個月,政府也會補助企業教練輔導費每人每月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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