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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1090602新聞稿產業移工居家檢疫 18縣市查核通過400餘件第三季人力需求增2.1萬人 11年同期新低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六月二日臺北報導】配合疫情需求,產業類新引進移工入境須先填寫居家檢疫計畫書,並需經居家檢疫處所的地方勞工主管機關事先查核通過後,將查核結果表件彙送勞動部,勞動部再據以核發備查函給雇主,以利雇主辦理移工入國簽證之用,「產業類新引進移工申請入境居家檢疫計畫書」自4月下旬公告以來,目前已有18縣市審核通過共400餘件數。


勞動部提醒,機構看護工、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等社福移工,以及返鄉探親不分業別回台的移工,入境後屬於臺灣政府安排之「集中檢疫對象」,入境前無需於「入境檢疫系統」進行填報,不過仍須填報登錄接機服務。


至於屬於產業類新引進移工則須由雇主或仲介安排入境居家檢疫場所,雇主或仲介需拿到備查函再行機場登錄作業,登錄規則為今、明兩日入境資料不可異動,預先開放登錄後天(含)之後30天內的移工入境資料,例如:若今日為6/2,則6/2、6/3的入境資料不可異動。

只可預先登錄6/4~7/4之入境資料。


根據資料,除台東縣、澎湖、金門與連江縣外,其餘18縣市都有雇主或仲介檢附「產業類新引進移工申請入境居家檢疫計畫書」向居家檢疫住宿地點之當地勞工主管機關申請檢疫場所實地查核,其事先審核通過送勞動部的件數,截至6月1日止共410件,以桃園縣、台北市、新北市、台南市與台中市居前五名。


勞動部表示,實地查核重點包括「房間及設備」、「公共空間」及「門禁管理及安全維護」等三大項目,查核項目有一項不符合即屬於不同意,雇主可於招募許可或入國引進許可函(海洋漁撈及乳牛飼育業為初次招募許可函)效期內,重新申請實地查核,申請次數不限。


勞動部提醒,未依該計畫書辦理(包含移工入境後拒絕提供居家檢疫處所或提供不實計畫書內容等),若是雇主則以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5款及第54條第1項第11款規定,申請聘僱移工提供不實資料,依同法第65條規定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72條第1款規定,應廢止其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之一部或全部。


 若是私立就業服務機構(雇主生活照顧服務委任仲介公司辦理者)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0條第1項第8款規定,提供不實申請資料,依同法第65條規定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69條第1款規定處1年以下停業處分。


 
第三季人力需求增2.1萬人 11年同期新低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六月二日臺北報導】勞動部2日公布109年第三季人力需求調查,由於疫情影響,有6成8事業單位預計人力需求不變,至於在需求人數方面,預計増加3萬4,500人、減少1萬3,400人,淨增加2萬1,100人,需求人數是11年同期來新低。


為了解109年7月底就業市場人力需求情形,勞動部於109年4月20日至5月8日就員工規模3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辦理「109年第2次人力需求調查」,回收有效樣本計3,051家。


勞動部統計處處長羅怡玲分析,受到新冠肺炎影響,民眾減少外出及消費;但宅經濟商機升溫、5G通訊及人工智慧等新興應用科技穩定推展,廠商持續擴增在台產能及電商平台蓬勃發展,加上國內疫情控制優於各國,政府推出振興經濟措施及疫情和緩後暑假消費旅遊需求,事業單位仍有增僱員工需求。


調查指出,與109年4月底相較,7月底工業部門預計人力需求淨增加8,600人、服務業部門淨增加1萬2,500人。

按行業別觀察,以製造業人力需求淨增加7,200人較多,其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淨增加3,600人、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淨增加1,000人、電力設備及配備製造業淨增加700人,批發及零售業淨增3,000人次之,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淨增2,200人再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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