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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1090629新聞稿外展移工適用勞基法 使用廠商負連帶責任登機前 產業新聘移工須完成線上健康申報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六月廿九日臺北報導】勞動部6月預告修法將開放「彰濱工業區試辦外展製造業」,由「非營利組織」聘僱產業移工,再以派遣模式將外籍工作者派往各廠廠內工作,該方案引起發本勞與移工團體質疑,除有民眾在網路平台提議停止,台灣移工聯盟6月29日到勞動部前抗議「假外展、真派遣」,反對勞動部以派遣制度性地壓榨本勞與移工。


勞動部回應表示,彰濱外展案將以50名員額進行試辦,外展機構聘僱移工期間為3年,所聘僱移工仍適用勞動基準法、勞工保險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等相關勞動法令規定,且外展機構應擔負法定雇主責任,例如負責生活照顧以及為移工辦理勞健保等。


另使用廠商應連帶負擔勞動基準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法雇主之職業災害補償責任、損害賠償責任及防止工作者發生職業災害責任等,以保障外展移工權益。

另要求經濟部於試辦1年後提出成效報告。


勞動部說,現正與經濟部規劃彰濱外展方案執行細節,並辦理修正相關法規,以解決偏遠地區短期性缺工問題並兼顧移工工作權益。


勞動部109年6月8日預告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修正重點包括開放「彰濱工業區試辦外展製造業」,預告期將於7月8日截止。
台灣移工聯盟批評指出,派遣入法已是鯨吞本勞的勞動權益,製造業移工外展計畫僅是給了雇主節省成本的政策,50名移工每3個月至6個月就要重新適應一個全新、危險的勞動環境,也可能因為派遣的原因,每3個月就得一下大夜班、一下白班地作息混亂,更容易發生工安意外。


另有民眾109年4月27日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議「停止推動「製造業移工外展」人力政策,認為要推動「製造業派遣移工」之勞動模式之前,必須先正視工廠的環境是否合乎法規;法定工時是否被落實;業主是否提供充足的教育訓練,令員工學會自保,等公安相關問題。

在公安問題尚未取得改善之前,不應忽視公安風險的情況下,推動「製造業移工外展」人力政策。

該提議已於6月26停止,僅有34個附議,未達5千個附議門檻。
 

登機前產業新聘移工須完成線上健康申報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六月廿九日臺北報導】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要求,為加速旅客入境通關作業及配合入境後社區防疫措施,勞動部表示,產業類新聘移工入境後需進行居家檢疫,自109年6月29日起,移工於登機前,均應使用手機完成「入境檢疫系統」線上健康申報。


根據統計,目前約400名產業類新聘移工正進行居家檢疫中。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6月24日發布事項,自109年6月29日起,所有入境旅客於啟航地向航空公司報到(check in)或登機前,均應使用手機完成「入境檢疫系統(https://hdhq.mohw.gov.tw/)」線上健康申報,以加速旅客入境通關作業及配合入境後社區防疫措施。


勞動部說明,為配合臺灣入境防疫作業,請臺灣仲介公司轉知國外仲介公司,對於需進行居家檢疫之移工(現行為產業類新聘移工)入境臺灣前,協助該移工至「入境檢疫系統」填報基本資料、旅遊史、健康聲明、臺灣居家檢疫地址及臺灣手機門號等資料。


勞動部指出,若產業類新聘移工未有臺灣手機門號,應先填寫該移工本人母國門號,並於入境時開啟國際漫遊功能,始能接收「入境檢疫系統」所發送之「健康憑證」,以利加速移工通關速度。


另為使相關單位辦理後續居家檢疫關懷作業,依規定應辦理臺灣手機門號,勞動部說,產業類新聘移工於入境時,應於機場管制區內設置之電信櫃檯,當場申辦臺灣手機門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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