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1090630新聞稿移工宿舍裁量基準公告 110年元旦生效申辦外僑居留證 增信用卡與「台灣Pay」繳費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六月三十日臺北報導】勞動部公告修正「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裁量基準」,其中修正外國人居住面積提高為3.6平方公尺以上(含提供衣物櫃),另避免再度發生外國人宿舍重大工安問題,增加雇主聲明事項包括宿舍是否廠住分離、是否具高危險性因子、是否已依規定辦理建築物公安申報、是否已依規定辦理消防檢修申報等資料;該裁量基準有6個月緩衝期。
勞動部109年6月30日公告修正「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裁量基準」,並自中華民國110年1月1日生效。
「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裁量基準」重點包括,外國人之居住面積,指事業類雇主提供外國人居住使用面積除以該使用面積範圍內之外國人人數,每人應在三點六平方公尺以上,每一外國人均應有其個人之床舖,並應提供衣物櫃(計入居住面積)。
應充分供給飲用水,如須煮沸方能飲用時,應置備煮水設備,且須有外國人易懂之文字或標示,以資識別。
宿舍區應設置寬敞暢通之通道,且不得堆積物品。
事業類雇主應辦理外國人「職前講習」,並介紹在華工作期間應遵守之法令,如健康檢查及傳染病等衛生健康法令、菸害防制法、動物保護法、酒後駕車之刑事與行政責任相關法規等,及我國風俗節慶等資訊。
事業類雇主辦理入國或接續通報時,應聲明宿舍是否廠住分離、是否具高危險性因子、是否已依規定辦理建築物公安申報、是否已依規定辦理消防檢修申報。
針對是否具危險因子,係指廠住合一之場所,外國人宿舍位於勞動檢查法所稱甲、乙、丙類危險性工作場所具火災、爆炸或中毒等危害,以確保移工安全。
若屬非危險因子部分(如噪音),移工如認為工作環境不佳時,得透過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申訴,再循勞資爭議程序處理。
增列警示文字,告知雇主若是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所填寫資料及檢附文件如有虛偽,並經地方主管機關訪查有不實勾選情事者,將依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5款規定論處,處新臺幣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廢止其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之一部或全部,2年內不予核發招募許可(已核發者,得中止引進)、聘僱許可或展延聘僱許可。
申辦外僑居留證 增信用卡與「台灣Pay」繳費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六月三十日臺北報導】為便利民眾繳納各項移民業務規費,同時配合行政院推動行動支付普及政策,自109年7月1日起,移民署開放民眾於各直轄市、縣(市)的25個服務站及7個機場港口櫃檯,辦理居留證或許可證等規費可以使用信用卡及「台灣Pay」行動支付等多元支付方式繳納規費。
移民署說明,櫃檯新辦業務如外僑居留證或是入出國許可證件等繳交規費,民眾憑實體信用卡或行動裝置綁定支付,即可減少使用現金及降低結帳錯誤,並快速完成繳費。
移民署指出,本次多元化繳費功能是繼108年推動線上申辦提供超商繳費服務後,再一次加碼的便民服務。
信用卡繳費服務除了讓民眾選擇使用不同的繳費方式外,也可接受VISA、Master、JCB組織發行之信用卡,繳款時刷卡手續費完全由移民署吸收。
同時提供Apple Pay、Google Pay或Samsung Pay帳號綁定信用卡,使用具有NFC功能的智慧型手機繳交規費。
另推出「台灣Pay」行動支付,需繳交3元手續費,民眾下載台灣Pay APP綁定金融卡後,用手機掃描收費櫃檯提供之QR Code,即可輕鬆完成行動支付。
移民署進一步指出,除了新推出的臨櫃信用卡及行動支付服務,結合現行線上申辦繳納規費方式外,還提供包含信用卡、虛擬帳戶、Web ATM、帳戶轉帳及四大超商(7-11、全家、萊爾富及OK超商)等多元支付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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