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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1090722新聞稿_新北勞工涉訟補助 納入「不作為訴訟」、六月失業率3.96_ 就業人數增加1.5萬人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七月廿二日臺北報導】為保障弱勢勞方能共同透過訴訟爭取權益,今年1月起實施的勞動事件法,賦予工會可一次代理多位會員,向雇主提出「不作為訴訟」的權利,也就是公司如有不改善違法情形的「不作為」時,工會可以主動幫會員狀告法院。

對此,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宣布將提出「不作為訴訟」的工會納入補助範圍,而訴訟當事人達30名勞工以上者,也可加碼補助律師費15萬元,以落實扶助勞工訴訟及保障法定勞權。


勞工局長陳瑞嘉說明,在勞動事件法施行前,勞方只能以個人名義提出訴訟,當各訴訟當事人請求總金額更高時,也必須繳納更多裁判費,導致工會時常只能先測風向,策略性選擇少數勞工提出訴訟。

不過,新法上路後,工會的不作為訴訟除了可免徵裁判費,當勞方勝訴時,還能強制禁止雇主繼續違法,避免勞工權益繼續遭受侵害。


陳瑞嘉進一步說明,實務上常見,主管機關已對公司實施勞動檢查及開罰,但公司不依法定公式給付加班費等違法行為仍未見改善。

對個別勞工而言,上法院主張應有權益十分困難,但工會可以代替多數會員向公司提起「不作為訴訟」,禁止雇主不依法定公式計算加班費。

為避免勞方因為所費不眥的律師費而卻步,積極減少勞工訴訟的困難,勞工局才特別將勞動事件法第40條的訴訟類型納入補助範圍。


此外,為了保障勞工集體訴訟的權益,如果共同申請訴訟補助的當事人在30人以上,勞工局新增每一審最高可補助律師費用15萬元、全案最高補助45萬元,希望藉由擴大扶助範圍,讓涉訟補助措施更佳完善。


勞工局提醒,如工會欲提起不作為訴訟,應委任律師代理,且必須是工會章程明定的目的範圍內才能提出訴訟,建議工會提出訴訟前,先行檢視或修改章程,以避免不符訴訟要件的情形。


此外,如勞資雙方發生勞資爭議,經勞工局或法院調解不成立,或雖調解成立但雇主不依調解結果履行,都可利用新北勞工訴訟扶助,以保障自身權益。

相關資訊可至新北勞動雲網站(https://ilabor.ntpc.gov.tw/page/subsidy-for-labor-in-litigation)查詢。


六月失業率3.96% 就業人數增加1.5萬人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七月廿二日臺北報導】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六月份失業率3.96%,較五月份下降0.11百分點。

主計總處表示,往年這段時間隨著應屆畢業生投入職場,失業率均會上升,不過近期國內疫情好轉,就業市場回溫,失業率反而降低。今年上半年失業率平均為3.85%,則較去年同期上升0.17個百分點。


主計總處統計,六月就業人數1147萬7千人,較上月增加1萬5千人,當中有1萬1千人集中在服務業,工業部門僅增加2千人。

上半年就業人數平均為1149萬6千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萬5千人。


此外,六月失業人數為47萬3千人,較五月減少1萬3千人,也是疫情爆發以來首度減少。

上半年失業人數平均為46萬1千人,比去年同期增加2萬2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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