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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1090724新聞稿_聘僱許可917前屆滿 雇主可短期聘僱、企業員工協助方案 有助勞工身心健康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七月廿四日臺北報導】為減少人員跨境移動,勞動力發展署延長短期聘僱措施。

外籍移工聘僱許可自109年6月17日至109年9月17日屆滿,且未辦理期滿續聘或期滿轉換的移工,如因疫情關係無法如期辦理出境,雇主得申請三個月或六個月的短期聘僱許可。


勞動部先前已針對今年3月17日至6月17日期間聘僱許可期滿的移工,因航班因素無法出國且未辦理期滿續聘或期滿轉換,同意由雇主申請短期聘僱,於此期間移工可合法工作,以同時滿足雇主的人力需求,移工也有收入,但該名移工未出國前,雇主不得引進或聘僱新移工。


有鑒於國際間新冠肺炎疫情仍未趨緩,部分鄰近國家疫情仍處於高檔,勞發署近期再度延長該措施,並發函各縣市政府、移工輸出國駐台代表處等單位。


函文中指出,雇主如先前已經申請過,並再次申請聘僱同一名移工的短期聘僱時,無需再行檢附有效聘僱許可。

基於保障外國人權益,雇主申請三個月或六個月的短期聘僱,移工權益不得低於前一份工資切結書內容。


勞發署提醒,雇主提出短期聘僱申請時,除應依現行規定檢附申請書等應備文件外,須檢附移工已知悉及同意本次聘僱許可期間的切結,避免後續勞資爭議產生。


此外,後續如疫情緩解或返國航班恢復,移工在聘僱期間屆滿前提前出境,仍應依規定辦理解約驗證程序,雇主後續才能申請遞補。

 

企業員工協助方案 有助勞工身心健康
勞安所彙整實務推動手冊 開放企業下載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七月廿四日臺北報導】為改善工作壓力與過勞對員工的影響,並促進職場心理健康,勞動部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去年進行「我國職場心理健康及員工協助之實務分析」研究發現,發展完善員工協助方案的企業,與一般企業員工雖工作內容上疲勞度相當,但工作壓力與過勞的情形有明顯差異,顯示企業如能推動有效的員工協助方案,有助於促進員工身心健康。


勞安所已將此次研究成果,彙整成實務推動手冊,完整研究報告可至勞安所官網「研究成果」專區下載,網址https://laws.ilosh.gov.tw/ioshcustom/Web/YearlyReserachReports/Detail?id=7110


勞安所表示,此份研究以心理資源理論為基礎,企業可以透過員工協助方案,針對員工的彈性、經濟、身心、專業、資訊及關係面向對症下藥,進而改善其職場心理健康。


舉例來說,近期受疫情影響,許多員工在家工作,可能造成工作夥伴之間人際疏遠及工作型態改變,或者工作家庭衝突的發生,疫情也可能造成員工容易緊張、焦慮等身心症狀。

此時就可根據員工的需求進行實務導入,例如透過視訊或通訊軟體方式辦理線上活動、線上會議、員工協助諮詢等,協助勞工增加關係、專業及身心資源。


勞安所建議,若企業發現執行的員工協助實務效果不如預期,應回頭檢視企業高層對於職場心理健康的立場及態度,員工工作效能提高,長期而言也有助企業整體運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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