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1090817新聞稿 未全額給付工資給移工 處6萬元以上罰鍰、促進內需改善生活勞陣:基本工資應穩定調漲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八月十七日臺北報導】勞動部重申,依法雇主須全額給付移工薪資,除法定項目可自薪資中扣除外,其餘項目包括仲介服務費等,均不得自薪資中直接扣除,雇主如未全額給付工資,依法將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廢止雇主聘僱許可,呼籲雇主遵守法令,如對移工工資給付不明,可透過「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諮詢了解。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43條規定,雇主依勞動契約給付第二類外國人工資,應檢附印有中文及該外國人本國文字之薪資明細表,記載實領工資、工資計算項目、工資總額、工資給付方式、外國人應負擔之全民健康保險費、勞工保險費、所得稅、膳宿費、職工福利金、依法院或行政執行機關之扣押命令所扣押之金額,或依其他法律規定得自工資逕予扣除之項目及金額,交予該外國人收存,並自行保存五年。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說明,目前有超過70萬名移工投入國內勞動市場,部分不肖仲介業者要求雇主自移工工資直接扣繳移工仲介服務費,並轉交給仲介業者,或假借扣繳方式,另外增加其他不明借款及虛偽不實的扣款項目,這些導致移工權益受損的行為,經查明屬實,雇主將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43條及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9款之規定被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廢止聘僱許可。
另仲介業者更將就超收費用之金額,處10倍至20倍罰鍰,並面臨停業處分。
發展署提醒,雇主除了明列的法定費用外(即全民健康保險費、勞工保險費、所得稅、膳宿費、職工福利金、依法院或行政執行機關之扣押命令所扣押之金額,或依其他法律規定得自工資逕予扣除之項目及金額),其餘全額工資都不得代扣。
發展署說明,常見雇主代仲介公司非法向移工扣款之項目有:服務費、國外借款、居留證費、體檢費等,上述費用因非屬法定收取之項目,故發展署呼籲雇主勿代扣非屬法定費用,確保移工能實領其工作薪資,保障移工權益。
促進內需改善生活勞陣:基本工資應穩定調漲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八月十七日臺北報導】今年的「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即將在明天(8 / 18)舉行,審議結果將影響明年度基本工資調漲與否。
現行基本工資月薪每月2萬3,800元,適用人數約182萬人,包括本國籍勞工約136萬人,外籍移工約46萬人,另基本工資時薪158元,約48萬名本國籍勞工適用;台灣勞工陣線呼籲今年基本工資審議應繼續調漲基本工資,改善勞工生活,同時也促進內需消費。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認為,雖然今年台灣及全球受到疫情的影響,但從許多客觀條件和統計數字來看,基本工資仍應維持穩定調整,對於外界提出要延緩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他認為不需要,僅有CPI是負成長,其餘相關數據都是正成長,今年基本工資審議應繼續調漲基本工資,調漲基本工資,才能讓「政府挺企業、企業挺勞工」不再成為空話。
孫友聯表示,台灣雖難以避免此次疫情衝擊,但相對於大多數國家而言情勢較為緩和,從長期來看,增加勞工的勞動所得才是提升國內民眾消費能力的根本作法。
因此,調漲基本工資,才是最好的振興經濟方式;近四年來每年約1,000元的調整,也並未出現雇主團體擔心的經濟衝擊,失業率並無顯著的改變,勞工因為調漲基本工資而失業的惡果從未出現。
孫友聯指出,台灣的低薪問題已不是新聞,2020年的實質平均薪資還略低於2003年,薪資水平停滯17年。
在青年族群中更是嚴重。
15~24歲的受雇者當中,有32%的主要工作月收入低於25,000元;接近20%的青年工作者為時薪工作者。
因此,調漲基本工資,才能避免青年的職場生涯「從負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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