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 / 1070528新聞稿_即日起 新申請健保卡一律須檢附相片、泰辦處5.29休假一天、高市6.27辦理人力
為提升民眾就醫的便利,減少醫療院所核對身分的困擾,同時避免發生冒用身份就醫的情形,健保署日前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製發及存取資料管理辦法」,自5月18日起生效。即日起新申請健保卡者,除新生兒首張健保卡及其他特殊情形,得選擇不貼相片外,其餘所有保險對象,包括在台工作藍領外勞新辦健保卡,一律須檢附相片資料供列印於健保卡。健保署強調,此規定僅適用新申辦案件,目前持有無相片健保卡的民眾,不會因此影響其就醫權益。
健保署表示,目前藍領外勞辦理健保卡,與移民署已有資料介接,大部分外勞辦理外僑居留證時所提供的個人資料,都能透過資料庫中擷取;少數無法查詢到資料者,申請人則需提供居留證資料供檢核。但若以上方式都無法查詢到,而申請時又未檢附製發健保卡的相片時,承辦人員將要求申請人補件。
此次管理辦法修正第4條,申請人需檢附身份證明文件及足資辨識為其本人相貌相片,供申請時查驗核對,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得免繳交相片:一、保險對象同意使用保險人建檔日起2年內,且足資辨識其人貌之檔存相片。二、保險對象同意使用跨機關查調,且足資辨識其人貌之檔存相片。三、保險對象為新生嬰兒或有難以提供相片之特殊情形,經保險人許可得申請無相片健保卡。
另外,參考內政部換發新式身分證列有免印相片特殊情形,於第一項明列三款免繳交相片情形,如:顏面傷殘、身心障礙、重病及植物人等。
近期網路謠言流傳,健保卡如無相片將影響就醫。健保署特別強調,持無相片健保卡就醫時,只要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駕照,外籍人士則提供居留證等,供醫療院所核對身分,即可以健保身分就醫,不會因為無相片健保卡而影響就醫權益,目前持有無相片健保卡的民眾,無須另行更換健保卡。
此外,各地聯合服務中心及聯絡辦公室皆提供現場免費拍照,相關問題可電洽健保免付費諮詢電話︰0800-03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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