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1090902新聞稿移工上網賣仿冒品 違反商標與就服法疫情控制得宜 第四季人力需求淨增2.8萬人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九月二日臺北報導】由於日前有移工在網路上販賣仿冒品被查獲,勞動部特別將商標法第95、96、97條文,翻譯印尼、越南、英文與泰國4國文字,讓外籍移工清楚違法將面對刑責與罰金,還要支付大筆賠償金;同時外籍移工因違反就業服務法「從事許可以外工作」,將會被廢止聘雇許可,以後無法再來台工作。
勞動部說明,保二總隊來文說明查獲外籍移工與僑外生在臺上網從事販賣仿冒品,希望協助宣導,勞動部將商標法相關條文摘要翻譯宣導說明,強調正版商品才能有販售行為,以免觸法。
『案例一』是印尼籍女移工看到很多同鄉的好朋友都喜歡用名牌商品,就上網向中國淘*網進貨仿冒 CHANEL香奈兒香水、CASIO卡西歐手錶、ADIDAS愛迪達運動服等仿冒品,再利用個人臉書、LINE 社群方式販售給在臺灣同鄉。
但在臺灣販售仿冒品是違法的,因此被警察找上,到家中搜索查獲大批仿冒品香水、手錶等共400多件,侵權市值約200萬元。
『案例二』印尼籍男子10年前從印尼來臺就讀大學,畢業後留在臺灣居住。
經營網路拍賣,從國外進口仿冒ADIDAS愛迪達、NIKE耐基等仿冒運動襪來賣,但後來被警方發現,到家裡搜索查獲超過8,000雙仿冒襪子,侵權市值約200萬元。
依商標法第97條規定,明知他人所為之前二條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勞動部指出,在臺灣販售仿冒品違反商標法規定,因此案例一移工與案例二僑外生都將要面對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另外印尼籍移工還將依違反就服法第73條規定從事許可以外工作,將會被廢聘並不可再來台工作。
疫情控制得宜 第四季人力需求淨增2.8萬人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九月二日臺北報導】勞動部2日公布第4季人力需求調查結果,由於國內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得宜,且疫情帶動遠距商機與宅經濟等,加上政府多重振興方案,預估10月底較7月底的人力需求人數淨增加2.8萬人,其中以製造業淨增加1.4萬人最多。
為了解109年10月底就業市場人力需求情形,勞動部於109年7月20日至8月7日就員工規模3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辦理「109年第3次人力需求調查」,回收有效樣本計3,062家。
勞動部統計處長梅家瑗表示,根據調查結果,事業單位10月底較7月底預計增加人力者占20.1%、減少人力者5.3%、人力需求不變者67.9%、無法預估者6.6%;在需求人數方面,預計增加4萬人、減少1.1萬人,淨增加2.8萬人。
梅家瑗說明,雖然COVID-19疫情及邊境管制措施限縮各國經濟活動,影響全球經濟成長,惟國內疫情控制得宜,生產活動如常,且疫情亦催化「遠距商機」及「宅經濟」,帶動半導體、資通訊及5G應用持續升溫,電商、外送平台、電玩遊戲等亦蓬勃發展,加以政府推出多重振興方案,激勵國人消費意願,致事業單位增僱員工需求增加。
根據資料, 與109年7月底相較,10月底工業部門預計人力需求淨增加1.6萬人,服務業部門淨增加1.3萬人。
按行業別觀察,以製造業人力需求淨增加1.4萬人較多(電子零組件製造業淨增加0.3萬人、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金屬製品製造業均淨增加0.2萬人),批發及零售業淨增0.3萬人次之,住宿及餐飲業淨增0.2萬人再次之。
按行業別觀察,人力需求淨增加較多之製造業、批發及零售業增加人力原因均以「退離者之補充」較多,「需求市場擴大(含設備或部門擴充)」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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