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1090911新聞稿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 減少移工跨境流動 強化就服與資源連結協助年輕型失智症就業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九月十一日臺北報導】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減少移工跨境流動,勞動部實施多項彈性措施,部分規定有期間限定,對於12年或14年在台工作年限屆滿者,與製造業在疫情期間轉出名額不會被管制者,先前函釋皆在9月17日到期,由於疫情仍在控管中,勞動部研擬再延長該等措施6個月,若法制作業順利將於下周公告。
在疫情期間,勞動部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7條報請指揮官同意採取必要措施,推動「鼓勵移工期滿續聘、國內承接、暫不返國」措施。
針對移工在台工作年限12年或是14年將屆滿者,勞動部先前函釋聘期6月17至9月17日將屆滿者,雇主可申請展延3個月,因應疫情,勞動部已規劃再延長6個月,除原先申請者可再次申請展延6個月,另對於移工聘期在9月17日至明年3月17日將屆滿者,雇主得申請6個月聘僱許可。
由於新冠肺炎疫情仍在管控中,勞動部也將規劃再延長6個月,在疫情期間,3月27日至明年3月17日止,外國人因《就業服務法》第59條規定轉換雇主,屬於不可歸責於雇主事由,未來核算製造業雇主配額時,轉出名額將不會被管控。
至於,因疫情影響、國際邊界管制,部分移工聘僱期屆滿因航班因素未如期出國且未辦期滿續聘或轉換者,勞動部同意由原雇主提出3個月或6個月短期聘僱申請,申請短期聘僱期間,外國人可以合法工作,不過,在該移工未出國前,雇主不得引進或聘僱新移工,該措施也將於9月17日屆滿,尚未確定該短聘期間措施是否再延長。
不過,據悉短聘措施將不會再延長,已規劃境內聘用,移工雖聘僱期滿,但在台工作年限未屆滿,還有剩餘年限可被聘用,因此將要求回歸正常聘用程序,勞雇雙方看是要期滿續聘,或是轉由新雇主聘僱,若移工不願留在台工作,或是無新雇主承接,就等班機確定予以返國。
強化就服與資源連結協助年輕型失智症就業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九月十一日臺北報導】勞動部指出,臺灣約有1.1萬人屬於65歲以前發病的「早發性年輕型失智症」,年輕型失智者多為家庭主要經濟提供者,早期發現之失智者功能尚未嚴重到不能工作,協助失智者就業,有賴企業接納及跨單位的合作。
近年來我國人口快速老化,全臺失智症人口逐年增加,依衛福部統計,罹患失智症人數於100年為3萬5,781人,至108年為6萬1,705人,8年間成長72.45%;多數失智者於65歲之後發病,惟目前發現有年輕化趨勢。依臺灣失智症協會參考挪威於2019年最新的研究發現,65歲以前發病的「早發性年輕型失智症」盛行率為千分之1.6,估算臺灣約有1.1萬人。
依據衛福部身心障礙人口統計,失智人口有持續增加之趨勢,身心障礙類別中以失智症人數成長最快。
為強化對失智症族群的照顧,行政院於109年3月核定「失智症防治照護政策綱領行動方案2.0(2020年版)」,勞動部透過職務再設計等服務協助失智者就業。
勞動部表示,依勞動部108年身心障礙者勞動狀況調查報告,失智者在職場上遭遇的主要困難為「工作技能無法勝任」,其次為「體力無法勝任」;為協助失智者就業,「推動職務再設計服務計畫」讓經醫療院所診斷為失智症且尚未取得身心障礙證明者,即可使用此項服務,透過專業團隊到工作現場了解內容,提供改善工作設備、條件、環境及就業輔具與調整工作等方法,協助排除工作障礙,以利其穩定就業。
對於失智者之就業協助事項,可就近洽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各地方政府身心障礙者服務窗口提供協助,或撥打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777-888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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