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1091105新聞稿 民眾提點子 停止移工逃逸雇主等3個月遞補 增加線上舉報系統 失聯12小時即可通報 監委巡察勞動部 建議要全面檢討移工政策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一月五日臺北報導】針對在台失聯移工問題,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點子,重點為「如何保障雇主、處理外籍勞工逃逸與失聯,並進而提供罰則增加逃逸阻力」提議,建議增加線上舉報系統讓雇主12小時失聯即可線上舉報或是App 通報移民署,停止外籍勞工逃逸懲戒雇主3個月無法遞補的規定,外籍勞工失聯尋獲或其自首後,應面臨罰款、刑責等。
民眾「Heidi」在109年10月10日提議,「支持修法改善外勞管理制度,保障受照護者及合法僱主、仲介之權益」,截至11月5日止,有1,440個附議,目前附議天數倒數37天,尚須3,560個附議才達標,政府才會有正式回應(https://join.gov.tw/idea/detail/0d665e11-393a-4271-b180-5cbcea0d4da0)。
提議說明,台灣給外籍勞工的薪資與健保等福利,在亞洲引進外籍勞工市場上是有競爭力的,但目前台灣的現在制度以保護外勞、不保障雇主為主軸。台灣每年累計逃逸、失聯外勞根據移民署統計為5萬人,台灣雇主遇到外勞惡意失聯、逃逸不僅申訴無門、毫無保障,權責機關亦往往無法查獲逃逸外勞,直到該失聯外勞自行投案。移工投案通常都是獲取足夠報酬、決定回國,才自行投案。
提議指出,其實逃逸外勞眾多的問題根源不是出在聘僱者或仲介,而是出在外籍勞工、非法仲介、非法聘僱的雇主身上。建議增加線上舉報系統讓雇主12小時失聯即可線上或是App 通報移民署直接進入通報系統,幫助警方或權責單位緝查。台灣生活一日圈的便利下,失去聯繫須等待3天,時間太長。修正《就業服務法》規定外籍勞工失聯,限制雇主3個月不得再聘請遞補的限制,尤其是照護病人工作的家庭看護工部分。
現在武漢肺炎的疫情,引進外勞更困難,若最近逃逸的外勞仍舊有近兩千名,這其中又有一半是家庭看護工,亦即有一千個家庭,先得3個月不得申請遞補,因為缺工,最少會是半年的空窗期。積極的取締逃逸外勞,建議規範每個外籍看護工在台工作,必須以其真實身分申請手機門號,必須是能追蹤其電話發話的系統,也能追蹤其行蹤,一旦發生逃逸跟失聯的狀況,再啟動其追蹤行蹤的功能。建議參考新加坡的規定,依照法規,其有非法工作、非法居留等違法事由,該移工必須面臨罰款、刑責後,方得遣送回國。並限制其未來再度來台工作之機會。
監委巡察勞動部 建議要全面檢討移工政策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一月五日臺北報導】監察委員日前巡察勞動部,對於移工引進已經高達70萬人,在少子化的情況下,是否仍然維持補充性的政策,建議要全面檢討移工政策。另外有許多新興的工作型態,目前的勞動法令無法保障從業勞工,有沒有進行研究,預作規劃。
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為瞭解勞動部勞動政策、勞工保險、退休、福祉及勞動檢查與就業平等制度之規劃及監督等勞動事項之執行情形,於109年10月30日巡察勞動部,聽取施政業務簡報並進行意見交流。多位監委對女性移工在我國姙娠分娩的法規適用,移工在台住宿管理橫向結合消防、建管單位跨部會檢查量能的提升,及民間團體參與移工勞動陪檢之可行性等外籍移工權益表示關心。
亦有多位委員針對青少年職涯探索、就業協助、青年尊嚴勞動、身障者就業環境障礙的排除、身心障礙勞工提早退休制度之修法情形、庇護工場永續經營、職業工會勞工投保問題、勞保財務狀況及勞保年金改革執行情形等議題提問並提出多項建言,勞動部長許銘春及各相關主管也分別就監察委員們之提問逐一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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