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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1100217新聞稿 印尼第二次延長入境管制措施至2/22止 移工返國須持72小時內報告 包含假日 菲辦處2/17~2/20暫停開放 企業提供有薪防疫照顧假新北發獎勵金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二月十七日臺北報導】基於防疫考量,印尼政府先前已宣布暫停一般外籍旅客入境,原定實施至2月8日止,考量國際疫情仍嚴峻,印尼疫情指揮中心第二次延長入境管制措施至2月22日,除暫停免簽入境及核發落地簽證外,外國籍旅客除非符合條件,其餘均暫停入境,包含直飛及轉機。相關管制措施將於兩週後檢討,必要時得再延長。


管制期間印尼籍人士仍可入境,所有自國外入境印尼旅客,均應出示起飛前72小時內所採檢之RT-PCR 陰性證明,以採檢時間起算,且報告時效須將例假日納入計算。至於符合入境條件的外國籍旅客,包括持外交、公務居留證、居留證(ITAS)、永久居留證(ITAP)、旅遊走廊(Travel Corridor Arragement,TCA)、停留簽證(Visa Kunjungan)、居留簽證(Visa TinggalTerbatas)等。其中持外交及公務簽證、部長級以上官員,以及循旅遊走廊管道入境者,得豁免隔離檢疫條件。


駐印尼台北經貿代表處說明,抵達印尼機場後,所有旅客應入住政府指定集中檢驗所或旅館,接受落地PCR檢測並進行五天隔離,外國旅客自行負擔所有費用;印尼籍旅客除了移工、學生及公職人員由印尼政府負擔費用外,其餘身份人士須自費負擔所有費用。

 

印尼當局將派員進行二次PCR篩檢,外國籍旅客須自付篩檢費用,如PCR 結果為陽性,將送往醫院治療,印尼籍人士醫療費用由政府負擔、外國籍旅客醫療費用須自費。印方並建議,所有入境人士完成居家隔離及兩次PCR篩檢後,再進行14天居家檢疫,確保社區防疫安全。


菲辦處2/17~2/20暫停開放
【外勞社消息】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公告,2月17日至20日進行環境清潔消毒,暫停對外開放,2月21日恢復辦公,提供例行週日服務。期間受到影響的護照申請人,可改於每週五辦公時間申請。高雄分處不受影響。


企業提供有薪防疫照顧假新北發獎勵金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二月十七日臺北報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宣布高中職以下學校及公立幼兒園延後開學,2月18日至2月21日期間,家長如有照顧12歲以下學童或國高中、五專一到三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需求,其中一人可申請「防疫照顧假」。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表示,由於「防疫照顧假」是應變特別措施,並非公假且未強制雇主給付薪資,為鼓勵雇主提供優於法令相關措施,事後可向勞工局申請「獎勵企業辦理友善家庭暨工作平等措施」,核可後每項措施可獲1萬元、最高5萬元的獎勵金。


防疫應變特別措施與既有的相關請假規定(如:家庭照顧假、事假、特別休假等)並行,並沒有排他或替代的問題。可申請防疫照顧假的「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雇主針對符合條件者應予准假,且不能因為勞工請防疫照顧假而視為曠職、要求勞工申請其他假別或扣發全勤獎金等不利處分,否則恐違反勞基法第22條、第38條或第43條規定,可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去年有多達10家企業在疫情期間提供員工「有薪的防疫照顧假及隔離檢疫假」,新北率先全國將這些企業納入獎勵,肯定支持防疫工作及照顧員工,並公開頒獎表揚,鼓勵企業主動創造勞資和諧雙贏。此外,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2月20日為補班日,但對一般公司行號並沒有強制性,只是假日調移參考。勞工局補充,如果雇主規定當天必須補班,勞工就可以請「防疫照顧假」,但如果當天不須補班,就沒有請假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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