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1100302新聞稿 非法容留外國人北市去年裁處99件 勞務委外仍應查證身份 違反最高罰75萬元 新北獎勵友善家庭企業 最高核發5萬元 營業據點在轄內 不限員工人數均可申請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三月二日臺北報導】外國人非法工作案層出不窮,常見失聯移工或尚未取得工作許可的僑外生,以「幫忙」名義在店家做事,但卻已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最高可處75萬元罰鍰。台北市政府勞動局統計,去年至今共裁罰99件,總罰鍰高達1620萬元,若5年內再違反,將會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20萬元以下罰金。
勞動局接獲案件,A公司將辦公室清潔工作委外給清潔公司辦理,清潔公司一時不察,聘僱非法外國人在A公司從事打掃工作,經移民署專勤隊查獲後,清潔公司除因非法聘僱受罰外,A公司也面臨高額罰鍰。就服法第44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勞動局長陳信瑜說明,縱使與外國人之間無聘僱關係,若容許非法外國人停留於某處提供勞務,也有違法之虞。
陳信瑜進一步指出,A公司雖將清潔業務外包給清潔公司,但A公司事實上也應對清潔公司所指派的外國人,進行身分查證,若因未善盡查證義務而違反就服法第44條規定,將處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
勞動局補充,部分店家被查獲時,認為外國人只是來幫忙,沒有聘僱,所以未查驗證件,但其實只要在店內提供勞務,就是「工作」,就算沒有酬勞,店家仍屬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如有給付薪資,也會違反就服法第57條第1款非法聘僱,兩者最高均可處75萬元罰鍰。呼籲雇主應謹慎守法,對於派遣至工作場所提供勞務的外籍人士,仍應確實查驗身份,避免受罰。
新北獎勵友善家庭企業 最高核發5萬元 營業據點在轄內 不限員工人數均可申請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三月二日臺北報導】為獎勵企業辦理友善家庭暨工作平等措施,新北市政府勞工局針對企業提供勞工優於法令的措施提供獎勵金,最高給予5萬元。勞工局表示,今年放寛讓30人以下的企業也可申請,自3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符合資格的企業踴躍提出申請。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去年首次採獎勵的方式,鼓勵企業辦理優於法令的職場友善措施,共有15家企業獲獎,頒發獎勵金35萬元,實際受惠勞工達2538人。今年擴大申請對象資格,只要合法登記的企業,在新北市境內設有營運據點(不需登記設立在新北),有辦理優於法令的友善家庭或工作平等措施,並有新北市勞工實際受惠,即可提出申請,通過審核者,每項措施獎勵1萬元,最高5萬元。希望鼓勵更多企業主動發現勞工的需求,提供相應貼近優於法令的措施。
去年獲得獎勵金的企業所提供優於法令的措施,包括增加法定以外的產假、婚假、陪產假天數,或提供有薪家庭照顧假、全薪生理假、有薪陪產假、有薪子女新生入學、畢業典禮假等。今年2月底前,因應新冠肺炎防疫需求而有提供友善家庭相關措施者,如有薪的隔離檢疫假、有薪防疫照顧假或其他措施,且有新北勞工受惠,也符合獎勵對象。
詳細資訊及申請方式,可至新北勞動雲(https://ilabor.ntpc.gov.tw/page/friendly-family-workplace)查詢及下載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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