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1100311新聞稿 外籍人士疑有推銷行為 勞動局將蒐證 範圍限履約技術指導 違反涉許可外工作 駐菲代表處3/11起暫停領務服務兩周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三月十一日臺北報導】藝人于美人日前在臉書分享親友在商圈遭強迫推銷的經歷,且疑似有外籍人士疑似於現場銷售商品,台北市政府勞動局表示,此案涉及《就業服務法》中聘僱外國人工作的法規,已派員至案發地點附近蒐證,並視需要將約談業主或消費者,釐清案情,如有違反法令,將會予以裁罰。
據了解,這家保養品公司在台設有多處銷售地點,包含一般店面及大型百貨公司,如微風廣場、新光三越百貨公司等。勞動局表示,自106年以來,檢舉案件高達30件以上,主要訴求仍在於強行推銷及消費糾紛;至於外國人就業部分,經查訪業者,確實均依《就業服務法》規定申請外國人的工作許可證,經查尚無違法情形。
勞動局長陳信瑜表示,此案涉及消費行為、強迫購買,又有外國人工作等案情,因此牽涉的法規很廣,勞動局會先就聘僱外國人的法規部分查證,並和市府相關單位合作,蒐集資訊,研判是否有消費爭議或強迫購買的具體事證。
根據《就業服務法》第46條規定第1項第1至7款的專業人員,可從事的工作包括專門性技術性工作、投資、補習班語文教師及運動、宗教或藝術工作,且必須是本國人無法執行的工作,才能申請聘用外國人士擔任,以保障本國人的就業機會。
國外進口的保養品或化妝品,常聘請生產國的技術人員,進行產品的解說或指導銷售方向,但該類外國工作者不能直接擔任銷售人員,不過實務上指導銷售與實際銷售行為很難區分。重建處進一步說明,這類外籍專業人員,依規定僅能從事履約相關的技術轉移、技術指導,接觸對象應為履約公司的員工,只要與終端消費者推銷商品,就可能違反許可外工作、與入境目的不符。
對於民眾反映事項,重建處近期將進行蒐證,以釐清是否有外國人從事推銷行為,必要時也會針對相關的賣場、百貨公司進行輔導,落實要求各專櫃加強人員管控,合法聘用外國人。此外,如外國人具有合法工作身份,相關的賣場、百貨公司不會涉及非法容留,反之則會有違反就服法的問題。
駐菲代表處3/11起暫停領務服務兩周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三月十一日臺北報導】駐菲律賓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公告,自3月11日起至24日將暫停領務服務14天,期間已預約辦理的申請人,於3月25日恢復服務後再洽代表處改於其他時間申請。
由於駐菲律賓代表處有僱員3月10日確診COVID-19,依據相關防疫規定,應立即進行辦公區域消毒作業,有接觸史人員亦安排採檢,並居家隔離14日。為維護辦公人員及民眾的健康安全,代表處宣布暫停領務服務兩週,有領務業務緊急需求,可將擬申辦項目、緊急原因、申請人姓名及詳細聯絡方式等資訊,電話簡訊至緊急聯絡電話0917-819-4597或e-mail傳至phl@mofa.gov.tw,代表處將與申請人聯繫提供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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