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1100428新聞稿 家庭看護轉廠工 雇主協會赴監察院陳情 討論轉換等會議 時間未定尚在簽呈中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四月廿八日臺北報導】由於連數月接獲不少雇主求助,表示家中看護移工欲求轉換雇主至廠工,在疫情缺工之際人數增加許多,這對仰賴外籍看護照顧家人的失能家庭而言,是雪上加霜之事,台灣國際勞工暨雇主和諧促進協會28日赴監察院與人權協會陳情,盼捍衛雇主生存權;雇主協會強調,「勞動部已經廢了,我們的期待就在花媽身上」。
針對家庭看護工轉換至廠工議題,勞動部原規畫在4月底邀雇主、仲介、人權等團體與地方政府及學者專家等討論,不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薛鑑忠今天表示,會議有在安排,開會時間目前在簽呈中。
台灣國際勞工暨雇主和諧促進協會今天下午由理事長賴昱菘帶領10多名理事與監事,冒雨赴監察院與人權協會陳情,由委員葉大華接見,雇主協會轉述委員說2周後有調查報告。
根據勞動部資料,家庭看護工轉為製造業工作,2018年有91名,2019年66名,2020年287名,其中以菲律賓的204名為大宗,印尼以171人居次。據勞動部統計顯示,今年1月份全台轉換工作類別的移工有246人,幾乎等同於過去一年所有人數加總,其中,半數以上為菲律賓籍移工,計有144名,印尼籍移工則是以69名居次。
賴昱菘指出,今年1月份家庭看護工轉廠工就有246人,2、3月聽說數字更嚴重,勞動部僅會收取就安費,在向勞動部訴求無果後,希望監察院長陳菊能正視身障雇主的生存權。
雇主協會遞送至監察院的陳情書內容,主要是請求監察院針對勞動部違法失職部分進行彈 劾糾舉。長照家庭引進外籍家庭看護工原因,係為補充台灣不足的長照人力,聘僱許可函允許其照顧身心障礙、重症或失能之受照護者,此為性命攸關並牽涉到受照護者的「生存權」與「被照顧權」。
雇主協會指出,勞動部為主管機關本應踐行行政程序法相關之規定與原則,外籍看護依雇主需求取得來台工作許可,嗣後卻未依國內招募取得入境工作資格之原意,然勞動部卻未依就業服務法立法意旨,恣意核可移工轉換工作類別,置雇主權益於不顧。考量移工之工作權,放任家庭看護工轉換工種成為廠工,如此罔顧人命的偏頗作法實令失能家庭寒心。
另針對國家人權委員會的陳情書內容,主要訴求係因國內長照資源有限,失能家庭迫於現實聘請外籍看護工補充照護人力,但目前的制度因為聘僱契約因素歸屬於勞動部管轄,卻明顯忽視身心障礙、失能、老人、小孩等在被外籍看護工怠工過程中,被虐待、被恐嚇、被施暴、目睹暴力等被照顧權益明顯被漠視。
雇主協會提出,台灣人口急速老化考驗著國家長照資源轉型能力,政府必須提出妥善因應政策,被照顧者的人權才能得到應有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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