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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11005024新聞稿 民眾聘僱非法看護 最重可罰鍰75萬元 落實身份查驗等步驟未確認前不得僱用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五月廿四日臺北報導】醫院內經常充斥許多非法仲介,打著「政府立案,開立收據」的名號媒介非法看護工,許多家屬因急需照護人力而僱用,導致違法。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提醒,雇主聘僱外籍看護,務必確實查核身份,在確認具有合法工作資格前不可安排工作,雇主聘僱家庭看護工,除應循合法管道申請外,有照顧需求時,可先至各醫院護理站洽詢。

 

民眾在醫院常會遇到有人主動遞送名片或將小卡片放置走廊及公共電話亭上供民眾自行拿取,容易讓有需求的家庭誤以為是經院方認可的合法機構,如對就服法令不夠瞭解、忽略查驗身份的情況下,就容易踩到聘僱非法外國人的紅線而遭受重罰。

 

勞動局長陳信瑜提醒,聘僱外籍看護一定要落實「身分查證」,了解是否為合法居留的新住民或外籍人士;「證件查驗」需檢視居留證並至移民署網站查證居留證的真偽,若持證人為外籍配偶,需檢視戶籍謄本等依親戶籍資料,若聘僱對象為外籍學生,雇主應檢視工作證和學生證,如居留證上居留事由為應聘其他公司或其他人,千萬不能錄用。

 

勞動局提醒,前述各項資料須照相或影印存證,並做到「期限查看」,查驗證件之前不得讓外籍看護工作,以免受罰。陳信瑜呼籲,若要聘僱外籍看護應謹慎確認外籍看護是否合法,除上述檢查三撇步外,務必至內政部移民署「居留證資料查詢」網站(https://icinfo.immigration.gov.tw/NIL_WEB/NFCData.aspx)進行查詢,確認資料及證件持有人相片是否相符。

 

為確保自身不要成為誤用非法看護的非法雇主,勞動局已於官網設有專區,讓民眾了解查驗證件的原則(https://bola.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D4C1911D7B56D983&sms=3BDE6A6C2404608C&s=70409A2AAFD60E29),一旦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將處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緩。勞動局提醒有照顧需求的家庭,聘僱外籍看護應仔細核對居留證等相關正本資料,拍照留存,確認外籍看護確實具有合法工作身分後才能安心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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