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 / 1070312新聞稿106年事業外勞薪資2.6萬元 家庭外勞2萬元調查發現聘雇外勞 語言溝通最困擾
勞動部公布106年6月事業面外勞薪資平均為2萬6,308元,較前年2萬5,440元增加868元,外籍家庭看護工薪資平均為2萬73元,較前年1萬9,643元增加430元;事業面及家庭面雇主管理及運用外籍勞工時,有遭遇困擾分別占42.2%及34.6%,困擾原因均以「語言溝通困難」最高。
勞動部106年8至10月間辦理「106年外籍勞工管理及運用調查」,計回收有效樣本9,035份[事業面雇主(包含製造業及營建工程業)5,004份;家庭面雇主4,031份],蒐集事業面及家庭面雇主對外籍勞工的管理、運用及其工作概況、替代照顧服務措施之看法,作為外籍勞工引進管理政策參據。
勞動部調查指出,106年6月事業面外籍勞工總薪資平均為2萬6,308元(製造業2萬6,284元、營建工程業2萬7,932元),其中經常性薪資為2萬1,797元(占總薪資82.9%),總薪資較105年6月之2萬5,440元增加868元或3.4%,係因106年1月基本工資由2萬8元調升至2萬1,009元所致。
目前外籍家庭看護工屬於家事服務業,不適用國內勞動基準法規範,因此外籍家庭看護工之薪資係由勞雇雙方自行協商約定,由於自104年9月起新申辦外籍家事勞工薪資由1萬5,840元調整至1萬7,000元,106年6月外籍家庭看護工總薪資平均為2萬73元,較105年6月增加430元或2.2%,其中89.4%屬經常性薪資,計1萬7,955元(占總薪資89.4%),加班費及其他非經常性薪資分別為1,881元及237元。
調查指出,事業面外籍勞工總工時平均為210.5小時,其中正常工時為180.3小時,加班工時為30.2小時,放假天數平均為7.3天;外籍家庭看護工每日工作時間,家庭面雇主沒有規定者占8成2,不論雇主有無規定工作時間,每日實際工作時間平均約10小時;外籍家庭看護工假日都有放假或部分放假者占65.2%,假日不放假雇主都有發給加班費占9成7。 調查發現,家庭面雇主與外籍家庭看護工有輪替照顧被看護者約占5成1,有9成5雇主表示有讓外籍看護每天至少連續休息8小時。
如果未來外籍家庭看護工於假日休假(每7日休息1日),調查指出,雇主有替代方案者占69.3%,主要替代方案以「由家人照顧」占91.0%為主。若政府補助雇主讓外籍家庭看護工於假日休假,雇主願意申請者占30.7%,願意負擔之金額以「每日500元~未滿1,200元」占68.9%居多。
調查發現,事業面雇主在管理及運用外籍勞工時曾遭遇困擾者占42.2%,其中以「語言溝通困難」占84.9%最高,其次為「衛生習慣不佳」占36.4%。家庭面雇主僱用外籍家庭看護工有困擾者占34.6%,困擾原因亦以「語言溝通困難」占73.5%最高,「愛打電話、聊天」占39.3%居次。
自102年3月起製造業雇主若有非工資成本考量之實質缺工需求,可額外繳納就業安定費,增加外籍勞工配額。調查指出,製造業雇主有申請「外加就業安定費附加外籍勞工數額」占34.9%,其中未足額引進附加外籍勞工者占21.8%,未足額引進附加外籍勞工主要原因以「引進外籍勞工已符合人力需要」占51.8%最高。
調查指出,家庭面雇主僱用外籍家庭看護工前,有聘僱本國看護(照護服務員)之經驗者占34.8%,不繼續僱用原因以「經濟負擔考量」占80.9%最高,其次為「本國看護(照護服務員)時間無法配合」占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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