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1100825 防堵非洲豬瘟 清查東南亞商店、小吃攤違規攜帶、郵寄檢疫物 可罰鍰100萬元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八月廿五日臺北報導】日前查獲首宗越南走私豬肉製品驗出非洲豬瘟病毒,農委會防檢局、內政部移民署及檢警、衛政、動保等單位近日清查全國各地東南亞雜貨商行、餐廳、小吃店及攤商等437處,查獲6件共52.7公斤來源不明及標示不清的豬肉製品。移民署表示,除加強查察非法外來店家外,將加強外語宣導非洲豬瘟防疫措施,讓新住民朋友瞭解非洲豬瘟病毒的危害。農委會也提醒移工、新住民,切勿購買不合法、來自家鄉的肉製品,否則將有罰則。
過去偶有發現在台外籍移工或新移民違規以郵寄方式輸入肉製品、臭豆、大蒜、香茅、薑等農產品而遭受處分,今年至今約數十件裁罰處分,因此農委會防檢局日前發函內政部移民署加強宣導,針對動植物或相關產品輸入台灣時,應符合「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及「植物防疫檢疫法」等相關規定,一旦經查獲違規攜帶或以郵包、快遞方式違規輸入動植物檢疫物,最高可處以新台幣100萬元罰鍰。移民署表示,經過連續2日兩天動員1497人次,追查全國各地東南亞商店、餐廳、小吃攤,查獲6件來源不明及標示不清的豬肉製品,來自新北市、彰化縣、桃園市、新竹市、嘉義縣及高雄市等六縣市,還有業者透過臉書網路販售,一旦流入市面,恐導致豬隻染疫風險,移民署除將查獲豬肉製品送驗外,並擴大溯源追查。
移民署進一步說明,如查獲走私、違法輸入肉品,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300萬元;違規自中國大陸(含香港及澳門)、越南、印尼、柬埔寨、緬甸等豬瘟疫區攜帶豬肉製品入境,將面臨20萬元罰鍰。至於以國際快遞、郵包寄送月餅、肉酥、肉類罐頭來台,違者最高處100萬元。移民署除針對店家加強查察外,將透過NGO團體、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及臉書專頁等管道,加強英、越、印、泰、柬、緬等多語多元宣導非洲豬瘟防疫措施。
有關「入境旅客攜帶常見動植物或其產品檢疫規定參考表」,可至防檢局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baphiq.gov.tw/ws.php?id=10719。為使外國人了解入境檢疫規定,防檢局也已製作非洲豬瘟七國語言(中、英、印尼、越、泰、日、韓)文宣,可至該局非洲豬瘟資訊專區下載,網址:https://asf.baphiq.gov.tw/ws.php?id=20090。另針對越南語使用族群檢疫宣導影片,可至防檢局YouTube頻道觀看,網址:https://youtu.be/fYQd5toTX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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