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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 / 1070208新聞稿_外籍人才僱用法施行 即日起開放申請、除夕至初三法定國假 雇主應依法給假
為提高外籍專業人士留台誘因,「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106年10月底立院三讀通過,自2月8日正式施行。國發會表示,各項措施均可開始受理申請,如有相關疑問,可向國發會或相關窗口洽詢。國發會並已建置「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資訊專頁」,有關相關子法及配套措施之資格條件、申請作業流程及Q&A等,均可上網查詢。
外國人才專法配套措施,內政部移民署已完成建置「外國專業人才申辦窗口平臺」(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four-in-one/entry/),提供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線上申請就業金卡。
外籍人才引進及在台後居留事宜,過去企業界及外國商會都有提出許多建議。為擴大宣導本法,國發會預定3月5日召開一場政策說明會,主要以工商團體、外國商會及團體共約100名作為參與對象,目前國發會正在擬定邀請名單,當天將安排部會代表與會說明及現場交流,說明會錄影資料後續也將上傳網路,供各界參考。
為強化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留台誘因,此次修法新增「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四證合一的「就業金卡」(工作許可、居留簽證、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未來方便其來台自由尋職及轉換工作,首次核准在台居留,前3年的薪資所得超過300萬元部分折半課稅,以及放寬健保納保限制、加強退休保障、放寬配偶及子女申請永久居留規定、核發成年子女個人工作許可等。
針對一般外國專業人才,新增尋職簽證,使得外國人找工作更便利,以及開放補習班聘僱具專門知識或技術外國教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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