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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1101215 製造業本勞合理薪資基準 20個行業調至27,250元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二月十五日臺北報導】配合111年基本工資調至25,250元及外加上就業安定費每月2,000元,針對製造工作之合理勞動條件薪資基準「非特殊時程非技術工」的本勞合理薪資,有20個製造業這次調高至27,250元,包括「食品及飼品製造業」、「紡織業」及「橡膠製品製造業」等。

 

勞動部110年12月9日公告修正「就業服務法第47條規定雇主在國內辦理招募本國人從事第46條第1項第10款製造業工作之合理勞動條件薪資基準」,自111年1月1日生效。勞動部說明,配合基本工資調漲至25,250元,再加上每月繳交就業安定費2 ,000元,這次對於「非特殊時程非技術工」本勞合理薪資月薪低於25,250元以下的做出修正,有20個行業明年一律調至27,250元;另「化學原材料、肥料、氮化合物、塑橡膠原料及人造纖維製造業」、「基本金屬製造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其他製造業」等4個行業因職類別薪資調查而調高;至於「飲料製造業」與「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則維持不予調整。

 

另外,「非特殊時程技術工」的薪資調整則是依原先薪資差比去調整合理薪資;至於「特殊時程非技術工」與「特殊時程技術工」的合理薪資調整,則是就「非特殊時程非技術工」與「非特殊時程技術工」薪資各乘上1.2倍計算出來的。勞動部說明,特殊時程係指午後10時至翌晨6時之時段內,生產運作工作時數至少1小時以上;所列定薪資基準,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與休息日、休假日及例假工作加給之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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