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1101220 立委與民團提外籍看護納長照人力 長照服務一年使用37萬餘人 涵蓋率逾5成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二月二十日臺北報導】立法院衛環委員會20日召開「長照2.0總體檢暨長期照顧服務法修法」公聽會,立委蔣萬安、賴香伶與范雲等都有提出《長期照顧服務法》法案修正,要求將外籍看護工納入長照體系,同時廢除個別家庭聘雇外籍看護的模式,另有9大民團組成「長照權益監督聯盟」也主張將「外籍看護工」納為長照專業人力,並訂定個人聘僱之「外國籍長照人員」落日條款。衛福部由政務次長薛瑞元出席「長照2.0總體檢暨長期照顧服務法修法」公聽會,他在公聽會最後總結回應指出,9大團體所提修法意見有聽到,修法未來會在立法院進行,將會有政策上辯論,因此不在此回應。
1對1服務人力永不夠 家總提新三不長照觀念
薛瑞元表示,現在認知所謂長照是1對1的照顧,就是像外籍看護照顧,這樣台灣的人力是永遠不夠的,以明年有400萬老人人口,其中13%屬於失能來看,就有50多萬失能人口要照顧,若又想要1對1照顧,人力永遠不夠,應該想如何不用1對1照顧,簡單來說就是高齡老人仍可自由生活,需要協助時就提供,讓他保有社會參與以及可使用科技輔助,只有重度失能無法協助,是要在家中還是去機構,在家中人力耗費很大,去機構效果比較好,但是家屬或社會認知不喜歡去機構,這是牽涉整個照顧文化。家庭照顧者總會秘書長陳景寧表示,台灣目前有80萬失能、失智、身心障礙者,至少約影響120萬名同住家人,為了照顧家庭成員,家庭照顧者不得不犧牲自己的生活與夢想。家總提倡「零家庭照顧者」時代的社會對策,「新三不長照」的觀念翻轉,以不離職照顧、不必然自己照顧、家庭不失和為目標,盼政府協助民眾解決三大痛點,「共同打造一個免於長照恐懼的家園」。
個人照顧者-尹佳奇指出,目前24萬家庭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減輕政府長照負擔,應將每月聘移工薪資可以在稅額中扣除,另他認為給予長照津貼比給長照假實際,長照問題應提升至行政院。
台灣老人福利機構協會賴添福表示,目前未申請長照2.0政策並自行照顧的家庭約16萬人、居住於住宿式長照機構的10萬人,長照2.0照護網中未將住宿式長照機構納入,這也使得家中沒有人力可擔任主要照顧者的家庭,無法使用長照2.0政策提供的服務,必須得仰賴聘請外籍照護工或是住宿式長照機構;目前衛福部僅提供民眾選入住機構僅1個月補助5千元,還要排富,入住機構還要有一定資格才能補助。
長照2.0未納住宿機構
個別家庭聘移工應落日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專員陳秀蓮表示,主張「照顧正義」,將移工納入長照人力,個別家庭聘雇外籍看護應該要落日,讓家庭從雇主角色回到服務使用者角色,外籍看護納入長照制度中,轉由機構去聘雇,藉由派遣進入居家社區去提供照護,不僅受到勞動法令保障,且當移工有好的勞動環境,才能提供受照顧者好的照護品質,還能減輕雇主聘雇負擔。薛瑞元說明,衛福部106年推動長照2.0,109年11月至110年10月長照服務使用人數為37萬6,275人,較前一年同期成長8.6%,長照服務涵蓋率為55.38%。薛瑞元指出,衛福部積極布建住宿式機構服務資源,截至110年9月底止,包含老人福利機構(不包含安養床)、一般護理之家、退輔會榮民之家及住宿式長照機構,全國各地方政府已設立之住宿式長照機構資源數總計1,667家,總供給床數為10萬9,765床,服務使用率為86.1%。另已核定布建中之住宿式機構計 58家,預計可新增6,785床之資源挹注,布建範圍涵蓋55個鄉鎮區。
截至110年10月底,實際投入長照服務之在職照服員人數達8萬5,589人;另同時推動聘僱外籍看護工家庭使用擴大喘息服務,統計至109年1至12月,共計服務10,177人、8萬4,665人次。110 年1至10月底服務人數為14,346人,較109年同期成長96.6%。薛瑞元表示,目前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草案預計於110年12月發布,其餘草案正與各界溝通研議修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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