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1110216 桃市移工居檢實地查核 一律線上申請 資料有誤須重新辦理 應填寫正確函號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二月十六日臺北報導】第二階段移工專案引進自2月15日啟動,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表示,申請移工居家檢疫地點實地查核,一律採線上方式申辦並以防疫旅館為主,因線上申請模式無補正功能,如系統顯示補件,即需重新送件以取得新序號。勞動局提醒雇主及仲介業者於申請前,除確認移工核准工作地外,應確認各項文件均齊備,避免退件影響後續流程。應備文件包括居家檢疫計畫書、招募許可函、入國引進許可函;家庭看護工則應附招募許可函,重入國檢附聘僱許可函。勞動局強調,上傳的居家檢疫計畫書須填寫完整並用印,申請資料中的函號為「入國引進許可函」或「遞補函」,不可填寫「招募許可函」,資料送出前,應再三核對避免退件影響後續流程,資料送出後也請定期檢視。
桃市府日前已協調24家防疫旅館參與移工專案,共可提供1,504房間數。考量桃園市外籍移工人數高達11萬3,000人,位居全國之冠,初期以提供工作地在轄內產業類移工雇主優先,社福類因有不同地調派可能,因此不受限,後續再視使用情況滾動調整。另基於移工居檢期滿前PCR採檢的便利性,市府已安排3家專責醫護團隊至移工入住的防疫旅館採檢,因此雇主可免附相關證明文件,但需於採檢當日派員至旅館協助相關採檢事宜。
勞動局表示,目前移工居家檢疫電子圍籬規範14日,後7日自主健康管理仍需於同一防疫旅館進行,21天期間除PCR採檢外,仍需配合使用快篩試劑,提醒仲介及雇主協助移工使用檢測試劑,並將檢測結果拍照上傳留存。勞動局指出,因防疫旅館房間數有限且申請人數眾多,加上受理申請後至勞動部核發備查函之間尚有一段時日,包括退補件或簽證函過期都有可能影響,因此雇主及仲介業者應以實際拿到備查函後的房況為主,於接獲備查函後再與防疫旅館確認,在確定是有空房的狀態下才購買機票,引進移工,並於移工登機前3日至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登錄房號;若未能訂到防疫旅館房間則應暫時停止訂機票,視防疫旅館調度決定引進移工日期。
勞動局說明,雇主於取得勞動部所核發居家檢疫備查函後,如需更換居家檢疫地點,可申請居檢地點異動,但異動申請同一備查函號僅限異動地址一次,第二次起不予受理。應檢附文件包括異動申請書正本(第七項函號為勞動部備查函號,核備人數為勞動部備查函上所備查人數;異動人數須與所附入境簽證資料份數相同)、勞動部備查函、移工入境簽證資料(護照內頁簽證資料,即VISA內頁)、入國引進許可函以及招募許可函,除申請書外,其餘資料均為影本,並以紙本送件至勞動局,作業天數約7至10個工作天。至於未取得移工簽證資料的雇主,可依照勞動部規範將備查函繳回,再另案重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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