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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1110527 即日起雇主引進移工免上傳自主期給付工資切結書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五月廿七日臺北報導】由於自111年5月27日零時起,取消移工入境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續住同一檢疫地點之限制,移工符合自主健康管理期可外出工作,因此即日起,家庭類及產業類雇主於登錄入境移工資料時,上傳文件不需檢附「雇主於移工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給付工資切結書」。為提升隔離量能,自111年5月27日零時起,取消移工入境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續住同一檢疫地點之限制,包含5月27日之前入境且正值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者,均適用新規範。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組長薛鑑忠表示,移工在自主健康管理期可外出工作,勞雇雙方可協議這7天是否工作,若是移工可以工作,但是雇主不願移工提供勞務,雇主就必須給付薪資。薛鑑忠強調,移工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遵守防疫規範,外出應配戴口罩,若無任何症狀,可外出工作,但禁止與他人從事近距離或群聚型活動,如聚餐、聚會、公眾集會或其他相類似活動。另有雇主問可否在自主健康管理期帶移工去醫院辦理入國建檢,薛鑑忠說明,衛福部規定移工入國健檢是在自主健康管理期滿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理,因此不可在移工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帶去醫院辦理健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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