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1110624 110年雇主未替勞工加勞就保遭罰3,693件 部分工時勞工加保 勞保局提醒註明「部分工時」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六月廿四日臺北報導】暑假即將到來!學生經常利用暑假期間打工,勞保局表示,暑期打工雖僅是短暫兼職,雇主仍應於暑期工讀生到職當日為其申報參加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職災保險,並提繳勞工退休金,另勞保局提醒,如所僱用之工讀生為部分工時人員,雇主在申報加保時務必於加保申報表上註明「部分工時」字樣,以利正確計收勞(就)保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否則將會以基本工資薪資計算。根據統計,110年投保單位遲未替員工加保勞就保被裁罰件數有3,693件、裁罰金額4,150餘萬元,未核實申報勞就保投保金額有2,563件、裁罰7,628餘萬元。另110年未提繳勞退金遭罰有93件、裁罰金額757.5萬元,未核實申報提繳勞退金有1,654件、裁罰金額831萬元。
勞保局說明,僱用員工(包含工讀生及部分工時人員)達5人(含)以上的事業單位,應申報員工參加勞保、就保及職保;員工未達5人的事業單位,應申報員工參加就保及職保,並得自願申報參加勞保;另如服務單位適用勞動基準法,雇主也都要為員工提繳勞工退休金。勞保局提醒,雇主應於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加保及提繳退休金,又如所僱用之工讀生為部分工時人員,務必於加保(提繳)申報表或申報系統上勾選或註明「部分工時」,以利正確計收勞(就、職)保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否則將會以基本工資薪資計算。勞保局指出,學生於暑期受僱工讀時,與一般勞工面臨相同工作環境,但對作業流程較不熟練,勢必會增加工作上的危險性,雇主應依規定替員工加保,不可因學生有以眷屬身分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享有醫療照護,而誤以為可不必參加勞(就、職)保,同時應記得一併申報提繳勞工退休金。
勞保局說,為便利申報手續,投保單位可持工商憑證及負責人自然人憑證,至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 https://edesk.bli.gov.tw/aa/ )辦理線上申請成立投保單位。成為勞保局網路申辦單位,爾後皆可透過線上申報員工加、退保及投保薪資調整,亦可同步使用網路申報功能辦理勞退提繳,投保單位可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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