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1111003 中階人力申請逾800件 製造業核准301人 看護轉中階語文多元認證 已核准70人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月三日臺北報導】「移工留才久任方案」自111年4月30日實施,截至9月30日止,中階技術人已有800餘人提出申請,已核准376人,其中產業類核准306人、社福類核准70人;由於中階技術人力仲介服務項目與移工相同,但是服務費相差甚大,業者希望能提高中階技術人力服務費,勞動部上周邀相關團體召開線上會議,會中討論未有具體結論,仍按現行規定收費。根據資料,截至9月30日止,中階技術人力有833人提出申請案,其中產業類596人、社福類237人,僑外生目前無人申請;目前已有376人通過核准,其中產業類306人、社福類70人。產業類資深移工以製造業核准最多有301人,其中菲律賓124人居冠、越南88人、泰國61人以及印尼28人;另外海洋漁撈5人,其中菲律賓4人、印尼1人。
根據分析,製造業資深移工99%是以「每月經常性薪資達3.5萬元以上,免附技術條件文件」申請,海洋漁撈則是全數都是以「每月經常性薪資達3.5萬元以上,免附技術條件文件」申請。至於社福資深移工以家庭看護工核准最多有69人,其中印尼有52人、越南9人、菲律賓7人以及泰國1人;機構看護工則是越南1人。由於看護移工轉任中階技術工作語文能力,原先只能憑通過教育部國語文能力測驗口語「基礎級」以上,或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口語)「基礎級」以上,且取得證明,考試名額有限且難度大,後來修正改為多元管道認證,另新增中階機構看護工作者每月薪資達3.1萬元、中階家庭看護工作每月總薪資達2.6萬元,免除教育訓練與語言能力認定資格。
根據分析,資深家庭看護工有19人是以「每月總薪資達2.6萬元,免附技術條件與文件」申請;有29人技術條件符合語文能力合格;21人技術條件符合雇主自評。至於資深機構看護工1人則是以「每月經常性薪資達3.1萬元以上,免附技術條件與文件」申請。依現行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第3條及第5條規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接受雇主或中階技術外國人辦理就業服務業務,按其受任辦理之項目,得分別向雇主或中階技術外國人收取登記費及介紹費,不得逾外國人第1個月薪資,另服務費每年上限2千元。勞動部委託學者辦理有關中階技術外國人聘僱與管理相關收費研究,其中參考研究結果,研究報告建議中階人力每月服務費以750元為上限,勞動部上周五邀移工來源國代表、仲介團體、雇主團體與移工團體等研商,但因與會人員各有立場,勞動部表示,會中並未有具體結論,仍按現行規定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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