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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1111011 0+7邊境開放 旅館等觀光產業喊缺工 留用僑外生 勞動部本周邀餐旅業者討論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月十一日臺北報導】配合邊境開放,旅館等產業喊缺工,尤其是房務無人處理,要求政府開放引進移工,以及僑外生留台工作能更簡便;對此,勞動部重申,未開放服務業引進移工,旅館業應合理調整徵才薪資條件,另本周五已邀觀光局、國發會與餐旅業者等討論,在兼顧符合法令規定及業者實務需求,儘速調整修正相關申請書表及作業程序規定,協助餐旅業者留用僑外生在台工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自103年7月起即訂定「僑外生留臺工作評點制」規定,餐旅業者得依評點制規定,檢附應備文件只要經審查累計點數滿70點,且從事的工作內容符合規定範疇,勞動部均立即核發工作許可;僑外生薪資平均得點15分對照為薪資3萬1,520元至4萬元間;103年7月3日至111年7月,住宿及餐飲業聘僱僑外生有3,051人次。

 

發展署指出,為簡便僑外生工作許可申請作業程序,已於111年4月推動線上申辦服務,審核天數從12個工作天縮短為7個工作天;又為簡便餐旅業者申請聘僱僑外生合法取得工作許可,並自9月1日起依法令規範及實務概況,廣蒐餐旅業者僱用僑外生從事專門性及技術性工作類型,於線上申請表格欄位條項化,提供業者清楚便捷勾選申請,減少業者因填寫工作內容疑義造成退件補正情形;如有其他疑義案件,發展署也建立跨部會會商機制,適時會商交通部觀光局等部會意見,並依會商結果續行審理。發展署進一步指出,部分餐旅業者申請僑外生評點制工作許可未經同意的個案,常見原因包括,所送應備佐證文件未齊備致點數未達70點規定情事,例如評點華語能力項目漏附華語文檢測證書或成績單,或評點工作經驗項目未檢附非求學階段的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等情事;另餐旅業者申請聘僱僑外生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內容,應為經營、管理、設計或規劃等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但少數餐旅業者所填寫僑外生的職務內容,係僅單純從事服務接待、房務服務、接聽專線及其他普通勞務工作,與現行法令規定有別,因此請業者再行釐清。

 

對於餐旅業者依評點制規定申請聘僱僑外生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發展署說明,近期將舉辦線上會議,講解宣導所應檢附的各項應備文件及工作內容範疇等應行注意事項;另已主動聯繫餐旅產公協會團體,蒐集業者申請聘僱僑外生擔任的工作職稱及實際從事的工作內容,同時已安排本周五(10/14)邀集交通部觀光局及業者代表等共同討論凝聚共識,以期兼顧符合法令規定及業者實務需求具體做法,儘速調整修正相關申請書表及作業程序規定,以協助餐旅業者加速留用僑外生在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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