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1111028 職災實績費率適用人數下修近2萬家適用 112年實績費率出爐 逾7成企業明年減收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月廿八日臺北報導】為督促投保單位辦理職業災害預防作業並加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針對僱用一定人數以上之投保單位,職災保險費率採實績費率制,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表示,112年度實績費率已計算完成,因適用該規定的僱用人數由70人下修至50人,共計1萬9,259家投保單位適用,較111年度增加6,456家,其中逾7成適用單位減收保險費。勞保局副組長吳依婷說明,依照《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16條第2項至第5項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實績費率計算及調整辦法」規定,112年度適用實績費率之對象為僱用員工人數達50人以上之投保單位,其行業別災害費率增減值,依各適用單位108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共3年之職業災害保險給付總額占應繳職業災害保險費總額之比率及職業安全衛生之辦理情形,分別計算加總後得之。
吳依婷進一步說明,以往適用實績費率之對象為僱用員工人數達70人以上之投保單位,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今年生效,「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實績費率計算及調整辦法」第2條修正適用人數門檻,下修為僱用被保險人數達50人以上者。因此112年度適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實績費率之投保單位共1萬9,259家,較111年度(1萬2,803家)增加6,456家,勞保局已於111年10月27日函知適用單位。吳依婷指出,適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實績費率之投保單位1萬9,259家,其中減收者計1萬4,210家(占73.78%)、加收者計3,377家(占17.54%)、維持原行業別災害費率者計1,672家(占8.68%),又112年不再適用者計143家。吳依婷說,職業災害保險給付總額占應繳職業災害保險費總額比率可加減徵30%及職業安全衛生辦理情形則可加減徵20%,意謂最高可加減徵50%,其有84家業者中費率加徵至50%,並以營建業、製造業等行業為主,另減徵50%則有6家,多是製造業。
勞動部強調,員工是企業最重要的工作夥伴,呼籲事業單位應致力職業災害預防作業,重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共創優質工作環境,並可降低職災保險費率,達到雙贏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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