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 / 1061114新聞稿在外工作者免打卡 企業聘醫護門檻降低勞動部籲雇主提供青少年職場安全與務實訓練
行政院「加速投資台灣專案會議」14日敲定鬆綁相關法規,包括在外工作者免打卡、企業聘醫護門檻降低、開放更多網路投保險種、放寬保額和開放父母可為未滿7歲的子女投保旅行平安險等。
為落實政府「拚經濟」的決心及解決產業發展關鍵問題,9月27日啟動「加速投資台灣專案會議」至今,11月14日是第4次會議,由行政院長賴清德主持,他指示如期完成所報預定鬆綁法規事項,並持續傾聽外界意見,積極檢討鬆綁阻礙企業發展的財經法規令函,確實提出讓人民有感的法規鬆綁成果,以加速釋放民間投資動能。
現行「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針對事業場所外從事工作的勞工,如新聞媒體工作者、電傳勞動工作者、外勤業務員、汽車駕駛等,特別訂出「工作時間」及「出勤紀錄」等記載認定,不需以打卡來證明出勤紀錄。
勞動部預計11月底前修正「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除上述4種工作外,重申在外工作的勞工都可自行與資方約定記載出缺勤的方式,而非限於打卡模式。
另勞動部已在11月13日公告修正「勞工健康保護規則」,11月15日生效,分三階段逐步降低至企業達50人規模就需聘用醫護人員;估計受影響企業約1.6萬家,受惠勞工人數達169萬人。
根據新修正法規內容,事業單位勞工總人數在200人至299人者,自107年7月1日施行;勞工總人數在100人至199人者,自109年1月1日施行;勞工總人數在50人以上至99人者,自111年1月1日施行。雇主若未依時程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提供臨場健康服務,將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新修正的法規中對於300人以下企業聘僱醫護人員規定較寬鬆,可採「特約」方式,定期由醫護人員或職能治療師、心理師、物理治療師等勞工健康服務人員進行臨場健康服務,例如依照各企業人數有不同的臨場頻率,例如200人至299人的事業單位,其特約的醫師一年需至事業單位6次,勞工健康服務人員則是一個月6次。
勞動部籲雇主提供青少年職場安全與務實訓練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一月十四日臺北報導】外界質疑勞動部未落實勞檢,放任未成年勞工暴露在危險工作環境,勞動部職安署表示,青少年勞工之工作內容多為短期性、臨時性作業,工作風險確實較高,各勞動檢查機構實施檢查時,均以雇主是否提供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災害預防措施為檢查重點,也呼籲雇主將包括青少年等所有勞工視為親人,提供安全工作環境與務實訓練,讓勞工能安心工作,平安回家。
由於日前發生一起青少年打工族重大職災事件,16歲少年在火鍋店工作,因更換瓦斯桶不慎而引發氣爆,造成自身與顧客嚴重灼傷,雇主未給予足夠的教育訓練,同時也未幫青少年員工納保;台少盟指出該案再度突顯出勞動部放任未成年勞工曝露危險工作環境。
職安署回應指出,為保障未滿18歲者安全及健康,於職安法第29條規定,雇主不得使該等人員從事處理爆炸性、易燃性物質等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另所從事一般性工作,經健檢醫師評估不能適應原工作者,雇主應更換其工作或縮短工作時間,並採取健康管理措施。
同時,勞動部已將青少年族群較易發生職業災害之行業,列為專案檢查對象,今年迄今已實施勞動檢查785場次。又經統計105年未滿18歲少年投保人數35,356人,職災千人率已由103年之6.86降至105年之4.98,降幅達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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