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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1111205 不具健保外國人 明年起確診費用須自負 藍領移工及境內外籍漁工 仍由政府支應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二月五日臺北報導】考量國內疫情趨緩,邊境管制鬆綁,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明年元月起,非本國籍人士在台期間如確診COVID-19,,其確診隔離治療費用須由確診者自付,不再以公務預算支出。不過具有健保身份的外籍人士,以及在台受聘僱的外國人不受影響,其確診隔離治療期間相關費用,由政府預算支應。依據監測資料顯示,今年截至11月28日止,非本國籍人士確診COVID-19共計26萬929例,佔確定病例數的3.2%,當中有112例為中、重症,疫情高峰自5月起開始,截至11月為止以公務預算支出相關隔離醫療費用約3.2億元。

 

指揮中心指出,現行民眾於國內確診後的隔離治療或隔離治療期間的相關醫療費用,不分國籍、或是否具健保身分,均由政府預算支應。為因應入境旅客人數穩定成長,自2023年1月1日起(確診隔離起始日),調整COVID-19確診隔離治療費用支付對象。確診當下的身分別,如為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不論是否具健保身分,以及具健保身分的非本國籍人士和在台受聘僱的外籍人士,包含藍領移工、白領應聘、失聯移工、境內僱用的外籍漁工等,其確診隔離治療期間相關費用由政府預算支應。至於其他不具健保身分的非本國籍人士如於在台期間確診,其確診隔離治療期間相關費用將由個案自行負擔。

 

指揮中心表示,將請外交部、內政部、教育部、交通部等相關部會,加強對不具健保身分的外籍人士,如旅客、短期來台交換學生等加強宣導,並建議於入境前投保醫療險。在台期間應遵守現行防疫規範,外出時可攜帶乾洗手用品隨時保持手部清潔,返回住所時,確實執行手部衛生。如果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或嗅、味覺異常時,應佩戴口罩,儘速就醫,不要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及前往其他公共場所,確保防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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