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1111222 職業傷病診治及復健專責醫院認可上路 北中南同步揭牌 每年預計服務逾5萬人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十二月廿二日臺北報導】為強化職業災害勞工醫療及重建協助,勞動部推動職業傷病診治及職災職能復健專責醫院認可制度,12月22日分別於北、中、南三地同步進行專責醫院揭牌儀式,由勞動部長許銘春宣示,自112年1月1日起,全國共有15家職業傷病診治專責醫院及28家職災職能復健專責醫院,為職業災害勞工提供高品質的醫療及重建服務,每年服務人數也將由目前的2萬人增加到5萬人。
過去職業傷病診治相關業務,勞動部皆以年度採購專業委託方式,將該業務交由北、中、南、東各區十大職業傷病防治中心辦理,但受限經費及主責醫院人事更迭,專業人力難以培養、留任,業務難以永續經營。許銘春表示,「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於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針對職業傷病相關醫療及復健服務訂有認可機制,過去是一年一次採購,未來採認可程序後為三年一次,由醫療或復健機構提出申請,經法定程序認可後,即成為職業傷病診治專責醫院或職災職能復健專責醫院,也因服務規模擴大,專責醫院由過去10家增加為15家,職能復健醫院由23家增加為28家。
至於其他規模較小,資源不足但設有職業醫學科門診之醫療機構,亦可加入認可職業傷病診治專責醫院所屬網絡醫院,共同提供區域職業傷病診治服務,以形成更為綿密、穩定且高品質醫療診治及職能復健的服務網絡。勞動部進一步說明,目前取得認可的職業傷病診治專責醫院包含台大醫院、台北榮總、林口長庚、中國附醫、台中榮總、台大醫院雲林分院、高醫附醫、花蓮慈濟等15家大型醫療院所。職災職能復健專責醫院則除前述醫院外,尚有汐止國泰醫院、桃園醫院、童綜合醫院、奇美醫院、高雄長庚等28家醫療院所。醫院的分布在審查時也會考量全國各區的均衡性,使職業災害勞工就近即能取得相關醫療、復健及重建協助。勞動部呼籲,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已明定,事業單位不論規模大小,雇主均應為勞工投保職業災害保險,若勞工不幸遭受職業傷病而有醫療、復健或重建相關需求,可善加利用專責醫院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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