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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1120103 農曆春節將至違規攜帶或郵遞豬肉製品將重罰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一月三日臺北報導】移民署表示,我國放寬邊境檢疫措施並自111年12月10日起取消入境旅客人數限制後,檢疫機關已於國際機場查獲5起外來人口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的案例;適逢農曆春節將屆,移民署再次提醒新住民及移工朋友,不要於入境時攜帶或以郵包快遞寄送輸入非洲豬瘟疫區豬肉及豬肉製品來臺,以免受罰。

 

移民署說明,隨著我國逐步放寬邊境檢疫措施,入境旅客人數持續增加,已發生5起外來人口,因不諳我國法令,而自非洲豬瘟國家地區,攜帶家鄉豬肉火腿腸入境被查獲的案例,其中,4名來臺觀光的旅客,皆因無法當場繳清新臺幣20萬元罰鍰,而依規拒絕入境,包括1名初次來臺觀光的越南籍父親,本與家族10多位成員一同來臺旅行,因無法當場繳清新臺幣20萬元罰鍰,而被拒絕入境,只好獨自返回越南。另外,1名為初次申請來臺工作的移工,原先無法繳納新臺幣20萬元罰鍰,最後由家人代為繳納,始得入境,還沒開工賺到錢,就得先支付大筆罰鍰。

 

移民署表示,時值農曆春節前夕,因思鄉情懷及贈禮習俗的關係,透過郵包或快遞寄送家鄉食品食材來臺的情形本就會較平時增加,不過非洲豬瘟疫情持續肆虐世界各地,為防堵非洲豬瘟疫情乘勢入侵,移民署再次提醒新住民及移工朋友,不要自行或請託親友攜帶非洲豬瘟疫區肉製品來臺,違者受罰金額最高將達新臺幣100萬元,無力繳納者將被拒絕入境。同時呼籲新住民及移工朋友,一起勸導家鄉親友,不要郵寄(快遞)應景肉品或含肉類加工食品來臺,除了寄件人有相關罰則以外,現在收件人也會依違規次數裁罰新臺幣20萬元或100萬元,千萬不要因為想念家鄉味,誤觸法網而付出高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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