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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1120213 第三季仲介查察逾2千家 罰鍰220件 疫情因素仲介因「致雇主違反法令」被罰最多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二月十三日臺北報導】根據111年第三季仲介查察及罰鍰(停業)處分資料,共查察2,261家,罰鍰件數220件,較110年同期查察家數增加210家、罰鍰件數減少32件;仲介違法前三名為「致雇主違反法令」、「非法媒介(非法個人或是法人)」,及「意圖營利非法媒介」。根據111年第三季仲介查察及罰鍰(停業)處分資料,仲介違法最多是「致雇主違反法令」有80家,較去年同期增加20家,勞動部說明,雇主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經認定仲介有未善盡受委任事務時,就會依違反該法第40條第15款,處分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近年因為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常見有雇主未遵守政府防疫相關規定以及移工健檢逾期等受罰。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針對致雇主違反法令而仲介連帶要被處罰,違法樣態非常多,包括雇主聘用非法移工,多是仲介先帶移工讓雇主使用、逾期申請聘雇;雇主指派移工從事許可以外工作,抑或是調派至許可以外工作地點,還有雇主未能於規定時間內安排移工健檢導致移工健檢逾期。另在疫情期間,雇主須遵守防疫相關規定,移工入境規定與非疫情期間不同,要上網登錄、安排旅宿地點等,雇主有委任仲介辦理者,仲介就會因雇主違反《就服法》第57條第9款規定,其他違反《就服法》或依《就服法》所發布命令行為被處罰。

 

111年第三季仲介違法第二多是「非法媒介(非法個人或是法人)」有59家,較去年同期增加1家;第三名則是「意圖營利非法媒介」有24家,較去年同期增加2家。其餘依序「報表未依規定填寫」有9家;「收受標準以外費用」有8家罰鍰、6家停業;「未與雇主求職人簽訂契約」有6家;「提供不實資料或檢體」有4家;「未經許可從事就服業務」有3家。另外「引進外勞入國3個月內逃跑達一定人數及比率」、「知悉有性侵、人口販運、妨害自由、重傷害或殺人行為未於24小時內向主管機關等相關機關通報」、「其他違反本法或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及「非法媒介,5年內再違反」等各有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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