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1120218 登記認證改菲勞中心審理 最快7天核發 不需再接受國外端審查 初次給1年效期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二月十八日臺北報導】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2月17日舉辦疫情後首次與仲介業者的實體會議,由臺北菲勞中心主任西薩親自說明登記認證(accreditation)新規定。他表示,菲律賓海外就業署(POEA)日前改制為移工部(Department of Migrant Worker,sDMW),未來登記認證將由各海外移工辦公室審理,可大幅縮短審查天數,仲介若有違反菲方相關規定,該處亦有撤銷、暫停等處分權限。新辦理登記認證者,首次核發1年,未來更新將一次核給2年。
西薩指出,過去登記認證時因需經POEA審查,往往需要3至6個月才能辦妥,在省去國外程序後,若資料完整、雇主符合所有規範的情況下,可大幅縮短至7至10個工作天。審查完畢後,資料同步上傳至菲律賓的系統,如簽證、海外就業證明OEC都能順利取得,將可縮短入境時間。此外,若新制度運作順暢,西薩也希望未來可最長核發到4年的效期。
MECO公告認證應備文件 家庭、事業類均須受面談
MECO規定,家庭類第一次/更新登記認證必備文件,包括:1. 工作需求書、2. 互貿協議書、3. 臺灣及菲律賓人力仲介公司特別授權書、4. 聘僱契約書、5. 雇主承諾書(Form No. LBR 18-A)、6. 臺灣人力仲介公司承諾書(Form No. LBR 18-B)、7. 雇主身分證/護照/簽證影本、8. 臺灣人力仲介公司執照、9. 勞動部核准函(中英文)、10. 招募同意書(沒有台灣仲介)如適用時。廠工類的基本文件如工作需求書、互貿協議等大致都與家庭類相同,但應有雇主/公司執照(中英文)、雇主公司簡介(中英文)、緊急應變計畫書(Form No. LBR 19)、公司負責人/被授權人的身分證/護照/簽證影本。MECO提醒,互貿協議書必須為正本,如為影本,則須提交正本文件參考。
針對認證申請案件,基於保障菲勞工作權益,辦事處將會確認工廠作業及宿舍環境是否符合規範,以實地訪查方式進行;家事移工因聘僱人數僅1至2人,則會採zoom視訊、電話、現場等多種方式。
西薩進一步說明,雇主面談可委託代理人,但必須對公司營運狀況充分了解,並且可做決策,且面談的對象是雇主,因此代理人不可為仲介。雇主公司簡介,一般可於其官方網站中找到,需以英文內容提供。
家事菲勞需有獨立臥室 仲介:多數雇主難滿足
不過爭議較大,也是引發最多討論的,在於家庭類的雇主承諾書(Form No. LBR 18-A),當中除要求雇主應讓移工隨時保管自己的證件、只在契約明訂的居所工作、可自由與其菲律賓家屬或MECO移工事務辦公室接洽及聯繫外,雇主亦須承諾提供家事移工一間獨立臥室,以及每天應有連續至少8小時休息時間。仲介業者認為,為能就近照顧,大多會安排菲勞與被照顧人同一房間,也因病況不同,很難保障有連續的睡眠時間,菲方這項條件一出,多數雇主恐都無法滿足。不過西薩強調,獨立休息的空間,是聘僱菲律賓看護工最低需求,即使在菲律賓也有這樣的規範。他說,空間不用很大,但要提供菲勞私人空間可以更衣、休息,保障其隱私,如無法滿足這項條件,菲方將不會核准申請,雇主可能需考慮轉聘其他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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