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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1120315 新北違反勞基法名單 未給付加班費最多 移工專案勞檢5月底前完成 近期確認對象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三月十五日臺北報導】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日前公布今年第一波違反勞動法令雇主名單,共計347家業者,開罰逾2千萬。違反勞動基準法部分則有232家,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計有96家,其次未全額給付勞工工資及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各有49家,至於未給予勞工例假休息,則有46家。勞動部今年首度將外籍移工納入勞動條件專案檢查對象,全國共執行250場次。新北市勞檢處表示,此專案預計3月開始至5月底止,近期就會確認實施勞檢的對象,而檢查重點將放在工資、休息、休假等項目。

 

勞工局表示,此次公布名單中,統聯客運因使勞工超時工作,且已是第八次違反同一規定,且該公司僱用勞工人數達1,500人,因此遭加重裁罰80萬元。另外,指南客運因「使勞工超時工作」及「未依規定給予勞工休息時間」,甚至有使勞工月延長工時達132小時,違反單月延長工時46小時法定上限,且分別是第六次及第三次違反同一規定,因此合計遭重罰62萬元。製造業方面,從事紙盒印刷的美正紙器公司,因違反勞基法第24條未足額給付勞工加班費,及第32條第2項使勞工超時工作,兩項分別遭開罰20萬元,共計40萬元。

 

有鑑於客運業者經常使勞工超時加班,因此勞檢處每年針對客運業至少發動2次專案檢查,針對累犯事業單位加重罰鍰處分,另因《公路法》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亦訂有罰鍰、吊扣吊銷牌照、定期停止營業、廢止營業執照等處罰,如檢查發現有客運業者使駕駛超時工作,也會副知交通主管機關進行查處,以維護公共安全。至於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本次共處分128家,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計有86家。違反就業服務法部分,有1家因對勞工年齡歧視而違反第5條第1項規定,遭處10萬元罰鍰。

 

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則有3家,其中2家違反第12條第1項及第2項,未依標準給付資遣費及未依規定於終止勞動契約後30日內發給,分別重罰30萬元,另有1家未繼續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裁罰2萬元。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因應勞基法罰鍰金額提高至100萬元,已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20%。勞工局呼籲雇主遵守法令規定,以免屆時遭受高額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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