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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 / 1060928新聞稿勞資糾紛 雇主謊報外勞行蹤不明省錢省力 勞保局鼓勵企業申辦e化服務系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重申,雇主如謊報外籍勞工行蹤不明,經查證屬實者,除涉嫌違反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外,將依就業服務法處新臺幣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


  截至8月底,外勞在台行蹤不明人數有5萬2,322人,其中越勞人數居冠有2萬5,340人,其次是印勞2萬3,581人,其餘依序是菲勞2,548人、泰勞852人、馬勞1人。


  勞動力發展署指出,曾有外籍勞工與雇主發生勞資爭議後,雇主謊報外籍勞工行蹤不明,導致外籍勞工遭勞動部廢止聘僱許可。


  發展署說明,依據《就業服務法》第56條規定,受聘僱之外國人有連續曠職3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之情事,雇主應於3日內以書面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其立法目的是為維持社會安定,及掌握外國人動態,但基於保障外籍勞工就業權益,雇主有依客觀事實通報的責任,不可濫用行蹤不明通報制度。


  依現行外籍勞工行蹤不明失去聯繫認定原則,若外籍勞工於連續曠職3日內,因勞資爭議或雇主違法,曾撥打1955專線申訴或經地方勞工主管機關予以安置,不會認定為行蹤不明失去聯繫,雇主若通報行蹤不明,亦會在查證後撤銷通報。


  發展署進一步說明,若接獲外籍勞工申訴遭雇主惡意謊報行蹤不明,會立即進行調查,如經調查確認有惡意謊報事實,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可依法裁處新臺幣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勞動部並將同意外籍勞工轉換雇主或工作,以保障其就業權益。另外,雇主如經地方勞工主管機關認定違反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亦將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偵辦。


  發展署提醒,惡意謊報外籍勞工行蹤不明將被處以刑事罰及行政罰,雇主不可不慎,以免受罰。 

 

省錢省力 勞保局鼓勵企業申辦e化服務系統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九月廿八日臺北報導】截至106年7月止,已有逾18萬個投保單位申請網路申辦系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指出,因應e化潮流趨勢,加上郵資自106年8月1日起大幅調漲,勞保局網路「e化服務系統」可提供投保單位比「紙本」申報方式更便利、快速又安全的申報管道,該系統全年無休且24小時皆可使用,申請啟用電子帳單服務的網路申辦單位還可享有即時通知繳款服務。


  勞保局表示,迄至106年7月止,申請網路申辦的投保單位數,已有18萬8千多個,106年7月當月透過網路申報的異動資料量已達總異動量的62%;另外,自103年5月起開放網路單位申請電子帳單服務後,迄今已寄發電子帳單給2萬8千多家單位,顯見投保單位逐漸肯定網路申辦作業及電子帳單服務。


  勞保局說明,投保單位使用單位憑證及自然人憑證申請成為勞保局網路「e化服務系統」申辦單位,只要於「憑證註冊與指派作業」完成授權指派流程後,即可線上辦理員工勞(就)保加保、退保、投保薪資調整及育嬰留職停薪續保、復職的各項申報作業,員工如有異動,投保單位可即時申報,而且申報成功後第3個工作天即能查詢投保紀錄,相較於以書面寄送方式需7到10個工作天,縮短一倍以上時間。


   已成為勞保局網路e化服務系統的投保單位,每月21日左右即可至該系統查詢、下載保險費繳款單及計費資料,又該等投保單位如有申請電子帳單,同日勞保局會將保險費繳款單寄發至指定的電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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