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 / 1060919新聞稿未按月提繳勞退舊制遭裁罰有20件黑寶寶身分問題
勞動部表示,105年底適用勞退舊制事業單位家數計11萬2,527戶,經各地方主管機關積極輔導,截至106年8月中,已符合足額提撥規定之事業單位佔全部舊制家數的95.71%;另未足額提撥今年已開罰61件,其中有13件是第2次裁罰。
另外,勞退舊制除足額提撥外,依法雇主仍須每月提繳勞退舊制2%至15%,今年未按月提繳勞退舊制開罰有20件,另還剩16家事業單位不願為勞退舊制開戶,將會被處2萬元至30萬元罰鍰。
《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規定,雇主應於每年年底檢視次一年度成就退休條件勞工所需之退休金,並於次年3月底前補足退休準備金差額。
勞動部勞動福祉司長孫碧霞指出,106年係第二年執行上述規定,截至8月底止,已符合足額提撥規定之事業單位家數達10萬7千餘家,佔全部舊制家數的95.71%,提撥準備金計870億元。較前一年約提早半年即達成9成足額提撥比例,並於8月達到足額提撥比率95%以上,提前達成年度績效指標。
孫碧霞進一步說明,提撥準備金差額依規定須每年辦理,105年第一年執行時,該年底足額提撥比率達93.22%。第二年執行時,地方主管機關查核已更有經驗,新一年度事業單位仍有新增差額需提撥,地方主管機關就全部舊制事業單位逐一檢視及輔導,從1月的宣導、發文通知,4月起的陳述意見及查核等,採個案輔導方式,提前在8月達成年度95%績效指標。
她指出106年度累計已裁罰61件未足額提撥案件,依法將處9萬元至45萬元,通常第1次地方政府多是裁罰9萬元,其中13件係第2次裁罰,這13件分別是由台北市、新北市、竹科、新竹縣與嘉義市開罰,裁罰金額9萬元至18萬元不等,由地方主管機關衡酌違法情節予以加重處罰。
根據資料,去年裁罰46件、423萬元,今年已開罰61件,本項規定實施後合計已裁罰107件,裁罰金額累計達1,059萬元,事業單位尚未補足差額者,亦由地方主管機關逐案列管。
黑寶寶身分問題 內政部:已積極處理解決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九月十九日臺北報導】依新生兒出生通報篩濾結果,自96年1月至106年8月底,國內有543人生母為行方不明外籍勞工或使用假身分,屬非我國籍的無依兒少,內政部表示,政府已積極介入處理,解決其收出養、就學、就醫及國籍歸化等各項問題。
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保障非本國無依兒少權益,內政部將這些兒少分成「生母為外國人,生父為國人」、「生母為外國人,生父為外國人或不詳」、「生母及生父均無可考」及「兒少之生父不詳,生母為外國人,已出境或遭遣返回國、行方不明」等4大類,已建立相關處理機制。上述543人將陸續比對確認他們的身分,以作最妥適處理。
內政部指出,針對兒少之生父不詳,生母為外國人,已出境或遭遣返回國、行方不明者,已於今年1月9日訂定「在臺出生非本國籍兒童少年申請認定為無國籍人一覽表及流程」,經請外交部及內政部移民署協尋生母行蹤,或洽其生母原屬國政府確認該兒少未具有該國國籍,或逾3個月無回應者,內政部即認定其為無國籍人,並由縣(市)政府社政機關處理後續收出養事宜,目前已依流程認定14位無國籍人。
另內政部今年6月15日訂定「辦理非本國籍無依兒少外僑居留證核發標準作業流程」,被認定為無國籍人後即可核發無國籍外僑居留證,就可接受安置就養,健保就醫及就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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