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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1120628 113年勞動檢查方針公布 增多項檢查事項 增緊急應變措施規劃及落實 注意勞務契約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六月廿八日臺北報導】勞動部公告「113年度勞動檢查方針」,有鑑於今年發生聯華食品彰化廠工廠大火、臺中市發生固定式起重機(塔吊)掉落捷運軌道,以及博客來書店「假承攬真僱傭」爭議,113年勞動檢查方針增列多項監督檢查重點,包括緊急應變措施之規劃及落實事項、塔吊組立、使用、爬升及拆除檢查,及鄰近軌道之營造工程,以及自然人僱用的勞務契約認定等。

 

勞動部職安署組長徐莉瑩說明,6月26日公告113年勞檢方針,該方針重點包括,首先為預防火災爆炸風險,針對部分事業單位將燃燒及消費設備以液化石油氣容器串接氣體供應裝置代替儲槽供氣方式供廠場使用,因使用風險甚高,須具適當安全措施;另鑑於聯華食品彰化廠發生大火重大工安事故,為防止事業單位發生事故時緊急應變措施不當而致危害擴大,造成勞工傷亡,增列緊急應變措施之規劃及落實事項為監督檢查重點。徐莉瑩指出,今年5月發生臺中市發生固定式起重機(塔吊)掉落捷運軌道,致行駛中之捷運列車撞擊,造成民眾1死10傷重大公安事故,為避免發生公共安全風險,明年針對塔吊組立、使用、爬升及拆除檢查,及鄰近軌道之營造工程加強檢查。

 

配合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28條之9規定,雇主對於高空工作車,應指派經特殊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員操作,並自113年1月1日施行,因此增列高空工作車作業為監督檢查重點,另考量因移動式起重機外伸撐座未伸至極限導致翻覆事故時有發生,一併增列前揭事項為監督檢查重點。徐莉瑩表示,111年12月間網路書店博客來爆發「假承攬真僱傭」爭議,引起社會輿論關切,為避免事業單位濫用其經濟上之優勢地位,採取「假承攬、假合作、假委任」之名,並行實質僱傭之脫法行為,藉以規避勞動法令進而損及勞工權益,在注意事項上針對有自然人僱用,會檢查其勞務契約。徐莉瑩進一步指出,職安署在112年初有進行「勞務契約認定專案檢查計畫」,就招募自然人簽定承攬、合作或委任契約,及近年傳出重大勞務契約爭議之50家事業單位進行檢查,抽檢工作者包含照服員、影視工作者、貨運駕駛、球僮、抄表員、清潔員、健身教練與電話銷售人員等。

 

勞檢結果其中3家事業單位確實查有「假承攬真僱傭」之情形,其中2家屬於照服機構、合作社照服員,1家是瓦斯公司的抄表員,都被認定為僱用關係,不是承攬關係。徐莉瑩強調,勞動部112年已規劃5,300場年度勞動條件專案檢查,勞檢時針對事業單位有「自然人承攬」將會通盤瞭解,如經確認屬勞動契約,將確認其勞動基準法之落實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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