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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1120705 人仲業個資保護檢查計畫112年首次辦理 7/16前線上填寫自評表大型業者實地檢查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七月五日臺北報導】人力仲介業者不分規模大小,皆應遵守人力仲介業個資安維辦法相關規定,為強化人力仲介業個人資料保護管理措施,勞動部112年首次執行檢查計畫,提供業者個資保護管理措施自評表,7月16日前線上填寫完畢,自評不符合達30項以上,以及111年辦理藍領移工達501人以上的大型業者120家,將會由地方政府進行實地檢查。

 

勞動部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人力仲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訂定112年度人力仲介業個人資料保護行政檢查計畫。勞動部近日陸續寄出通知函,請人力仲介業者全面依「人力仲介業者個人資料保護管理措施自評表」辦理自評。勞動部指出,從事仲介本國人在國內工作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業務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與從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不分規模大小,皆應遵守人力仲介業個資安維辦法相關規定,「112年度人力仲介業個人資料保護行政檢查計畫」係落實對人力仲介業者之監督管理,以提升人力仲介業者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能力,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

 

勞動部說明,辦理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業務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約1,600家,其中針對在111年1月至12月底期間,辦理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8款至第10款外國人聘僱許可人數達501人以上者有120家,與辦理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款至第7款外國人聘僱許可人數達101人以上者有3家,屬於大型業者將會由地方政府進行實地檢查。至於其他業者曾受陳情、申訴或檢舉發生個人資料外洩事件者,或自評表經稽催仍未依限交付或自評結果有多項違失者,如勾選不符合達30項以上者與勾選部分符合達38項以上者,將擇期請直轄市、縣(市)政府進行實地檢查。

 

勞動部提醒,自評表須於112年7月16日24時前線上填寫完畢送出。於112年7月16日24時截止期限前皆可以執行修改重送功能。線上完成填報作業: https://fwapply.wda.gov.tw/efpv/wSite/Control? function=AgtIndexPage(外國人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仲介公司代辦─仲介公司代辦登入頁面─三證通報申請─人力仲介業個人資料保護管理措施自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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