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1120829 防微型電動二輪車爆改 監理所加強取締 既有車輛申請領牌 年底前享免規費優惠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八月廿九日臺北報導】自111年11月30日起,新購置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必須依規定登記、領牌並投保強制險才可上路,在此之前使用中的車輛則有兩年的緩衝期。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高雄市已有近14,000輛完成換領號牌手續,而為避免有任意改裝的情形,目前已配合警政單位持續針對未掛牌微型電動二輪車經常出沒的場所、熱點區域及時段,加強攔查取締及宣導。
電動自行車因輕巧且不需考照,成為移工廣泛使用的代步工具,但有部分違規改裝,不僅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也有起火燃燒的風險。日前修法除了將電動自行車正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亦規定騎乘須懸掛牌照,並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並規範最高時速在25公里以下,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才可上路。
高雄監理所表示,為避免寬限期間車主以為騎上路不會被攔查取締的誤解,以致有任意改裝車輛的情形,目前配合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持續對未懸掛號牌的微型電動二輪車,於經常出沒的場所、熱點區域及時段,加強對違法改裝或拼裝車的攔查取締及宣導。自111年11月起截至今年8月中旬止,已攔查356輛,舉發違規車輛58件,其中有1件沒入。高雄監理所提醒,使用中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如尚未辦理登記納管,車主於112年12月31日前掛牌,即可享免徵號牌費300元及行照費150元規費的優惠,113年11月29日前如未依規定掛牌即行駛於道路,可處新臺幣1,200到3,600元罰鍰,並禁止行駛、移置保管車輛,未投保強制險則可開罰750元到1500元。
微電車申請領牌,需持出廠證、統一發票、車主身分資料證件、印章與微電車車輛至監理所站辦理實車查核,發票如有遺失,得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並完成投保強制險。高雄監理所微電車到點領牌服務申請即定點服務場所,可至https://khcmv.thb.gov.tw/cl.aspx?n=11730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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